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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肖女士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她在铜川新区富帝苑小区租了一间商铺从事服装经营活动。8月9日中午时分,开发商对楼体消防管道进行试水,管道爆裂,导致自己的店面以及货物被淹,开发商和物业相互推脱责任,自己的损失不知道该找谁。

“8月9日中午两点左右,我正在给顾客介绍衣服的时候,就听见楼顶像打雷一样,没两分钟水就下来了,像瀑布一样,根本来不及反应,店里的衣服以及装修就被淹了。”肖女士告诉记者,随后,她打电话向物业求救,物业到场以后帮助她清理店里的积水,并告诉她清点损失第二天协商,但第二天肖女士和其他受损商户到物业以后被告知,物业只负责登记受损清单,具体赔付需要找开发商。

“当时物业来清理完积水以后明确告诉我们统计完损失第二天去找他们商量赔偿问题,但现在不认账了。”一同受损的商户张先生说,他的店铺装修基本全毁,衣服受损大约有200件,初步统计损失约在三十到四十万之间。

采访现场记者观察到,整体商铺楼顶因漏水缘故导致电线裸露,墙体水渍明显、墙皮起泡,受损衣物已经被归类统计整体散发出霉味。

随后,记者到物业了解情况,物业经理王女士表示,正在帮助商户积极处理,事情发生时及时关闭管道阀门,并帮助商户清理了积水,也对商户的损失做了统计,正在联系开发商商量赔付问题,但还未得到回复。因为整栋楼的消防系统还未交付,所以物业不负主体责任,如果商户走法律程序,物业可以出庭作证。

随后,记者联系了小区开发商陕西富帝置业有限公司(下文称开发商),负责人高先生表示,在管道试水前已经让物业发过通知,事情发生后开发商相关人员也赶到现场处理。现在开发商方面可以对商铺店面的损失恢复到原貌。但衣服的损失因为商户和开发商之间没有直接合同关系,且商户要求赔付金额过大,所以没法赔付,如果商户不满意可以走法律程序。

试水前开发商是否发出通知,物业经理王女士表示,未接到任何通知。记者也从铜川市新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了解到,富帝苑小区北侧靠近鸿基路的商住一体楼层消防设施未交付使用,主体责任还在开发商。

对于此事,记者咨询了北京大成律师(西安)律师事务所韩朝泽律师,他表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开发商作为具有房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应尽到谨慎注意义务,确保消防试水安全规范 ,在消防试水之前,应当及时通知物业、商铺所有权人或承租人,给商铺承租人必要合理时间采取合理措施,确保财产安全,商铺承租人也有积极配合的义务。如果,开发商在消防试水前,没有尽到充分通知义务,给商铺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开发商尽到充分通知义务,商铺承租人没有积极履行配合义务的,造成损失的,可以减轻开发商的赔偿责任。此外,如果该项目没有通过消防验收,商铺所有权人对外出租的,根据《消防法》第13条:“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之规定,也要对商铺承租人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华商报记者 袁小锋 编辑 张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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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建设工程 通知义务 造成损失 法律程序 所有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