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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诞生的新生儿,因无法母乳喂养,父亲便在安康万达广场博予孕婴店购买了一罐高培臻爱1段试用装,食用6天后才发现这罐奶粉已经过期1个月。

8月9日,新生儿母亲周蓉(化名)向记者介绍,其丈夫在高新区上班,朋友介绍说高培臻爱奶粉吸收比较好,所以丈夫就近在万达买了一罐试用装。

周蓉说:“7月25日,我们买了一罐试用装花了88块钱,按照说明书每顿给孩子喂60MI,后来发现孩子有拉肚子的现象,后来查看瓶身才发现该产品在6月28日就已经到期,7月31日我们去找了这家店,店家并没有给我们妥善处理,带医院检查之后,检查结果显示各项指标都有异常。”

过期的奶粉从肉眼看,外观几乎没有什么区别,所以周蓉表示一开始也没有仔细辨认,双方就赔偿问题也没有谈拢,周蓉便将此事投诉给安康市工商局。为何过期产品还会售卖给顾客呢?

安康博予孕婴店李俊对记者说:“店里临期过期产品我店都要求回收到仓库,不允许再售卖,这次是因为店里新招的员工业务不熟,当时顾客要求购买这款奶粉,营业员就从库房把这罐过期奶粉给翻找出来,并没有仔细校队生产日期等,我店是第一次碰到这样的情况,目前正在积极与顾客沟通,争取能协商解决,该营业员也将被辞退。”

最后,记者还从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已到现场查验,店里无其他过期产品,事件还在调查取证中,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对店家做出行政处罚,协助双方达成协商。

华商报记者 程斌 编辑 李程

关键词: 医院检查 顾客沟通 赔偿问题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