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的同事出门办事,回家发现手机被偷,经检查,宝能华府业主朱女士才发现,入户门只需将把手往上扶,门就可以打开。对此,朱女士要求更换入户门锁芯,索赔丢失的财务。经物业方沟通,朱女士、物业、开发商三方将于周一当面沟通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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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谈起入户门无法正常锁门的事情,朱女士一脸无奈。朱女士说,收房后开始装修,只是偶尔到房子内看看,简装完成后也没有长期居住,出于工作需求,7月末同事暂住家中。
8月1日下午3时许,朱女士的同事外出办事,随手将手机放在餐桌上。下午5时许,朱女士的同事回到家中,多处寻找手机但未找到,便询问朱女士是否回过家。
朱女士说:“那天,我有其他事情没到过房子,听同事说手机不见了,我就赶到小区。门锁录入的指纹不多,没有外人知道门锁密码,我没到家里,手机却不知道哪里去了,而且门锁没有被撬动的痕迹。”
因丢失的是工作手机,储存着很多内部资料,丢失会影响后期工作进度,朱女士第一时间报警,并将情况告诉物业人员。朱女士说:“经过检查,我们发现是门锁的原因,不需指纹和密码,只要把入户门的扶手往上扶,门就打开了。这意味着谁都可以将门打开,查电梯监控发现,那一天有很多人到我们楼层,不确定谁将手机偷走。”
“前楼管带着新入职的楼管来我家查看情况,到入户门的地方时,前楼管向新楼管说‘之前14楼也有这个情况’,我听了后感到很震惊,物业已经发现问题,却没及时入户检查或告知业主自查,如果物业及时告知,我家就不会被偷窃。”朱女士道。
朱女士认为开发商配备的智能锁存在明显缺陷,是导致盗窃发生的最直接、最根本的原因,开发商应承担主要责任,物业没有及时告知需承担次要责任,要求更换智能锁、开发商和物业方承担财产损失的赔偿。
6日下午,华商报记者、物业客服中心领班丛阳、楼栋管家来到朱女士家中。丛阳称,物业起沟通、协调作用,手机被盗后,物业已情况向开发商渭南市宝能置业有限公司反映,开发商安排厂家把新的锁芯发回,6日早快递已到达渭南,还未配送。
楼栋管家现场向快递致电,得知快递将于6日下午5时许配送到小区,后表示快递送到小区后,将安排工作人员立即更换。
丛阳称,14楼有同样的情况是因业主开锁时过于用力导致,并非智能锁质量原因,朱女士如果认为智能锁有问题,可将旧锁保留,后期可做鉴定。
关于财务损失的赔偿,朱女士手写了一份诉求书。丛阳看过后表示,开发商工作人员周末双休,将于周一早将朱女士的诉求书向开发商提供,如果开发商要求提供其他资料或确定处理结果后,会及时告知朱女士。
针对该情况,朱女士表示是否可安排时间,当事人、开发商、物业三方当面沟通此事。丛阳致电开发商工程部人员后,表示周一他先与开发商约时间,随后告诉朱女士具体面谈时间。
陕西赛高律师事务所律师纪超表示,入室盗窃属于刑事案件,报警后由公安机关进行侦破。该事件中,直接侵权人为小偷,应由小偷承担责任。针对业主的看法,如果业主能有相关证据证明门锁存在质量问题,可要求生产商更换、维修,以及因门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但需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物业的安全保障义务一般指的是公共区域,当事人的想法过重加重物业的责任,不合理。
华商报记者 邢雪雪 编辑 马转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