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位于汉台区劳动西路的原汉中市粮油机械厂家属院内的“汉中城墙”遗址未得到有效保护,汉台区文化和旅游局因不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被公益诉讼起诉人汉台区人民检察院起诉至汉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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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2日,汉台区人民法院向汉台区文化和旅游局下了行政判决书。公益诉讼起诉人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在对辖区内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汉中城墙遗址进行巡查时发现:该文物本体树木丛生,南侧部分坍塌变形,保护区域内搭建有临时建筑物、设立有停车场用于停放车辆,城墙东侧堆放有大量建筑垃圾,该城墙遗址未进行有效保护,未制定具体文物保护措施并公告施行,亦未对文物进行实质修护等情况。
判决书中提到的“保护区域内搭建有临时建筑物”,其所说的临时建筑物有原汉中市粮油机械厂家属院内西侧的板房;以及汉中秋交会老会场内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涉及秋交会会场部分,汉台区文物广电局在判决书中解释说,遗址南侧临建已顺利拆除,留一堵墙可起到保护作用,暂未拆除。华商报记者在现场看到,遗址西、南侧原有的临时建筑,目前仅剩下一堵围墙,秋交会会场内的其他违章建筑仍未完全拆除。
对于秋交会会场内未拆除的部分,汉中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雷斌向记者解释道:“目前,已经给违法建筑搭建者炀晟会展下了强制拆除决定书,等时间到了以后进行强拆。”
涉及原汉中市粮油机械厂家属院内的临时建筑物,汉台区文物广电局回复到:城墙东侧临时建筑,系万邦置业公司拖欠拆迁施工队工程款,施工队修建该临建并占用原粮油机械厂院内面积用作停车场盈利未能拆除,将在后期西后城区域改造中作为遗留问题一并解决。
汉台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最终判决:责令被告汉中市汉台区文化和旅游局及时采取必要措施排除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汉中城墙”遗址(北城垣)本体坍塌危险以及在一年内依法履行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汉中城墙”遗址(北城垣)文物保护和监管的法定职责。
据悉,位于汉台区劳动西路的原汉中市粮油机械厂家属院内和秋交会会场内的违章建筑,目前仍未拆除。粮油机械厂家属院内的汉中城墙遗址因违建未拆等原因,没有得到有效保护。华商报记者发现,汉中城墙(北城垣)遗址跨越汉中市粮油机械厂家属院和秋交会老会场,城墙墙体长满杂树,城墙根区域堆满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南侧墙体部分坍塌,保护范围内设有停车场,建设控制地带内仍有临时建筑,现场没有看到相关的保护措施。
对此,汉台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张侗回复说:我们一直在想办法处理,但是古建筑的修缮要到省一级主管部门去审批,没有审批下来的情况就是先维持现状。保护修缮方案需要一个审批的过程,资金暂时还没有到位,另外周围环境的整治,也就是涉及米厂(原汉中市粮油机械厂家属)和秋交会的拆违工作主要是由汉中路街道办事处、城管局在负责。
发稿前,汉台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张侗告诉记者说:“现在修缮保护资金市局已经审批,就等财政局拨款,预计下周拨付到位。”
据了解,“汉中城墙”(北城垣)始建于周贞定王十八年(公元前451年),现存城墙段为宋代所建,从民国年间起,城墙大部分失修,现仅存此段,长度约50米。此外,“汉中城墙”遗址于2017年12月25日被汉中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汉中市文物保护单位”,并划定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该遗址保护范围为城墙根外延5米,建设控制地带为城墙根外延10米。
“汉中城墙”遗址(北城垣)修缮保护进度,华商报记者将继续关注。
华商报记者 王建 编辑 曹文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