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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30日讯 为全面做好中秋和国庆“双节”期间交通运输市场执法保障工作,切实维护乘客合法权益,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要求和省交通运输厅执法局统一部署,9月28日,青岛、烟台、威海、潍坊、日照五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共同开展“胶东五市”联合执法行动,青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同步组织各区(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开展全市统一行动。其中,我市共查处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17起。

上午9时25分左右,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青岛站西广场附近执法检查时发现,鲁UT0**3出租车正停在路边准备下客,但车辆并未开启计价器,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出示执法证件进行检查。经调查,车上共有4名乘客,均由西海岸新区某高校乘车前往青岛站,驾驶员与乘客约定每人车费50元。面对执法人员的调查询问,驾驶员承认了其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的违法违规行为,执法部门将依据《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进行立案处罚。

10点30分,在青银高速李村收费站,执法人员将一辆涉嫌非法营运的鲁B6S**6号奔驰商务车依法查处。在调查询问过程中,驾驶员情绪激动,拒不配合调查,并谎称与车上乘客是朋友关系。最终,通过询问乘客证实,该车从济南市莱芜区拉载4名乘客,分别前往市北区和即墨区等地,驾驶员收取每名乘客140-300元不等的车费,但无法提供该车《道路运输证》等相关营运证件,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执法部门将依据《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进行立案处罚。

节日期间,执法支队将统筹运政、路政、港政、航政、交通工程质量安监五大领域,突出交通枢纽、前海一线景区景点、高速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等客流密集区域,强化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安全便捷出行。(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周建亮 通讯员 梁雅倩 丁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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