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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旅游旺季的到来,我市餐饮、住宿、购物等旅游消费也迎来高峰,为增强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四方宾客在青岛吃得放心、住得舒心、游得开心、购得安心,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发布旅游季节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安全消费、科学消费、文明消费、理性消费,共同营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一、旅游预订要确认,合同事项应知情

选择跟团旅行时,要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出现纠纷的解决方式等,对存在“霸王条款”的拒绝签订合同,慎重选择以“零团费”“秒杀价”等为噱头的低价游。自行在线预订景点门票、宾馆饭店以及民宿的,建议通过正规网络平台提前预订并及时向商家确认,了解注意事项等。

二、消费陷阱要明辨,理性消费莫上当

购买旅游纪念品应到正规商家选购,购买前要核实商品价格,货比三家,尽可能全面地了解商品信息。对一些商家的“打折优惠”“成本出售”“中奖活动”等说辞,要理性对待,避免冲动消费。不轻易泄露个人信息。

三、食品安全要牢记,餐饮健康尚节俭

在外就餐要选择《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的餐饮服务单位,事先问清单价、数量、计量单位、相关服务费用等内容,做到心中有数。尽量选择热加工的菜品,不食用法律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选购预包装食品要注意确认外包装及标签完整,查验保质期限等信息,并按照说明保存和食用。坚守中华民族节俭美德,自觉践行“光盘行动”,抵制食品浪费等不良行为,共筑绿色节约消费新风尚。

四、消费凭证要留存,依法维权有保障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后,要及时向经营者索取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小票、电子交易等有效凭证,详细注明商品的名称、规格、特征等信息,同时还可以对商品宣传广告、聊天记录、支付记录等进行截图保留,以备维权所需。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要积极与商家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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