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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8月17日讯(记者 韩彤彤 通讯员 张冰璇)日前,青岛市科技局发布《关于2023年度青岛市科技创新券兑付申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科技创新券兑付工作正式启动。据了解,科技创新券按企业实际支付费用最高50%比例予以兑付,每家企业每年度创新券补助总额最高可达20万元。

科技创新券是利用市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向服务机构购买专业服务的一种政策工具,采用电子券形式,由企业申请使用和兑付。2021年以来,为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投入成本,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提高科技资源利用率和共享水平,青岛市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科技创新券,鼓励企业在科技创新过程中,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科研单位合作,联合展开研发活动。

按照相关规定,企业因自主创新创业而开展的科研活动中向服务机构购买的研究开发、检验检测服务项目,符合政策要求的,按企业实际支付费用最高50%比例予以兑付,每家企业每年度创新券补助总额最高可达20万元。

青岛市实施科技创新券政策两年以来,已累计发放1754.11万元创新券补贴,143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从中受益,撬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投入4000余万元,降低了企业创新成本,有效激发了企业创新活力。

今年起,黄河流域、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区域内的优质服务机构可以申请入库成为青岛市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青岛市内企业购买外地服务机构的科技服务也可以申请创新券兑付,实现“异地使用、青岛兑付”,满足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更全面的科技服务需求。目前已接收到来自北京、武汉、济南等地高校、科研院所等服务机构的入库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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