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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10月3日讯(记者张晓楠)2021年10月3日凌晨1时许,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同三高速公路大队二中队原中队长李涌在执行国庆安保任务时不幸牺牲。为缅怀英雄业绩,弘扬英模精神、激励全体民辅警斗志,10月3日,青岛市公安局交警同三高速公路大队在李涌烈士牺牲地(G15沈海高速675公里处)举行祭奠仪式,烈士遗孀、交警支队、同三高速公路大队民辅警代表共30余人参加。

上午9时30分,仪式开始,李涌烈士遗孀陈瑛女士、同三大队民辅警代表向烈士敬献花篮,全体人员整齐肃立,脱帽默哀,寄托对李涌烈士的无尽哀思。同三高速公路大队政治协理员纪尚松同志致悼词,回顾了李涌烈士牺牲后大队上下弘扬英模精神、传递信仰火把,服务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工作做法,告慰烈士不朽英魂;并要求全体民辅警以“李涌精神”为镜,牢记为民宗旨,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着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公安铁军,全面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最后,参加仪式人员集体宣誓“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并依次敬献鲜花,表达对李涌烈士的崇高敬意。

在过去的一年的里,青岛交警深入开展向李涌同志学习活动,通过争创“李涌式模范标兵岗”,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以点带面推动整个队伍不断提升攻坚能力和服务水平。期间,交警同三高速公路大队以服务群众为己任,打造以李涌同志生前所在班组为基础的“李涌党员先锋突击队”,继续坚持他的逆向动态防护工作法和“李涌式”为民服务工作法,牢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把为民服务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

在祭奠仪式现场,李涌烈士的妻子难掩心中的悲痛,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她希望女儿李圣能够继承爸爸的遗志,干好工作、迎难而上、甘于奉献,为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有序贡献力量。2022年1月,李圣进入公安队伍,与父亲一样,成为一名交通警察,她表示,会沿着父亲的足迹,像他一样,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走下去。在父亲牺牲一周年之际,她给爸爸写了一封信,表示对父亲的深切怀念。

给父亲的一封信

爸,好久不见。

转眼间,一年的时光已匆匆过去。时间过得好快,容不得我们停下脚步去抓住过往。

妈妈依然不敢面对空荡荡的衣柜,所以您的警服还像以前一样,整整齐齐地挂在那里。当妈妈想您的时候,她就贴着您留下的衣物轻轻地亲吻,就仿佛您从未离去。

而我依然会在梦里和您相见。梦中的您也总是闲不住,不是在帮妈妈做家务,就是坐在电脑桌前发微博、做课件。

有一次,我在楼下的超市买东西,看到冰柜里摆放着熟悉的榴莲冰糕。去年夏天,我隔三岔五地在这儿给您买榴莲冰糕吃,您的笑容忽然间又浮现在脑海,不禁令我瞬间破防。也许,这就是生活吧,越是不经意的小事,就会越让人难以忘却。

但我和妈妈都明白,我们不能沉浸在悲伤中停止不前,那绝不是您所希望看到的。

今年1月27日,在您走后的第116天,我收到了《录用通知书》,成为了一名和您一样的交通警察。当我戴上白色的警帽,穿上鲜艳的“荧光黄”,第一次站到了您曾经执勤的山东路延吉路路口,模仿着您自创的“温馨提示手势”,在晚高峰如梭的车流之间指挥交通。那时,我的内心本是紧张不安,但一想到您曾经在这里执勤的身影,就浑身充满了勇气。每次指挥,我都尽力挥舞着手臂,体味着您当年的艰辛,但每当看到等候的司机和路过的市民为我竖起大拇指,我的内心充满了骄傲和自豪,我知道,我离您更近了一步。

从前,这个路口承载着年少的我对您的无限崇敬。而现在,我已经能像您那样,熟练地在车流中来回奔走,疏导交通。

妈妈现在在幼儿园找了一份新的工作。每天和天真烂漫、无忧无虑的孩子们在一起,妈妈心情也缓和了很多。我还曾去到妈妈工作的幼儿园,给孩子们上了一堂交通安全课。虽然还是有些生涩,但是我以后一定会讲的越来越好的。还有,妈妈加入了社区志愿者团队,在核酸检测时帮忙维护秩序,她想用连带着您的那份爱,去帮助更多的人。

前几天,青岛警察博物馆联合市交警支队,组织了“李涌烈士遗物捐赠仪式”。我和妈妈把您留下的警用衣物、学习笔记、对讲机、执勤口哨等遗物,连同您的荣誉证书,都捐给了青岛警察博物馆,因为那里是它们最好的归宿。它们将在那里,见证着全市广大公安干警继承您的精神,为了我们所热爱的事业接续奋斗。

爸,我曾思索过,从您成为人民警察那一天起,您就一定已经无数次思考过面临险境时自己该如何抉择。如果那一天,您成功把那名司机救了回来,那可能于你而言,又是轻描淡写、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您心中其实早有答案,正如您曾经说过的那样,您会用生命捍卫警察的尊严。

爸,如今,我也站在了您的岗位上。这条路,由我继续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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