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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
《意见》从六个方面提出三十条金融改革开放创新举措,覆盖民生金融、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现代金融产业发展、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加强金融监管合作等方面。
《意见》提到深化深港金融市场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在跨境金融领域先行先试,强化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功能。
《意见》提出支持前海合作区内企业依法利用香港(开放式基金型公司或有限合伙基金等)平台进行融资及开拓海外业务,以及利用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将优质地产及基础设施项目在香港上市及进行融资。
同时提及扩大港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支持境外特别是香港地区银行在前海合作区的分支机构取得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支持前海合作区内证券公司在境内开展跨境业务试点、承销熊猫债业务等,对相关业务明确相应监管政策。
允许证券业金融机构在香港开展直接融资。允许前海合作区内证券公司、期货公司通过境外上市等跨境融资方式补充资本金。
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债券平台,推动内地与香港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机制建设。允许前海合作区面向香港开展跨境双向股权投资便利化试点,简化申办流程,进一步拓展投资范围。
试点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探索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建设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二级交易市场,拓宽行业退出渠道,增强流动性,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关键词: 央行、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