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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2月14日,北京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发布了根据上市规则第13.18条作出的一般披露。
观点新媒体获悉,于今日,北京建设与一家银行签订为期12个月的总金额为5000万美元的贷款融资,其包括由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维好和流动性支持协议。
根据贷款文件,倘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任何时候不是或不再为该公司最大单一股东及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本至少40个百分点(直接或间接),则借款人须清缴贷款文件项下所有尚未偿还金额。
据观点新媒体此前报道,2023年2月8日,北京建设与一间银行签订为期36个月的总金额为20.6亿元的贷款融资,其包括由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维好和流动性支持协议。
2月9日,北京建设发布公告指,北京建设附属公司锐贸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与一间银行签订为期24个月的总金额为港币6亿的贷款融资,其包括由该公司提供担保及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维好和流动性支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