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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2月3日,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与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相关重大诉讼的进展。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渤海人寿于2018年8月27日认购了“长安宁—贵阳金控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份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中天金融因融资需要,将持有的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股权进行了质押。渤海人寿以合同纠纷对中天金融及该公司控股股东金世旗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提起诉讼。

中天金融于近日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陕01民初105号),该判决为一审判决,中天金融已提起上诉,二审尚未开庭审理。

一审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一)中天金融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渤海人寿股权收益权回购本金9.99亿元及相应的股权收益权溢价回购款2.04元亿;(二)中天金融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渤海人寿以12.03亿元逾期未付款为基数,自2021年11月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0.05%/日标准计算的违约金;(三)中天金融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渤海人寿律师费50万元、保全保险费188.33万元;(四)金世旗控股就上述中天金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驳回原告渤海人寿的其余诉讼请求。

关键词: 因渤海人寿诉讼案 中天金融被一审判决支付前者12.03亿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