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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财经王敏  11月9日,龙湖集团(00960)发布赎回於二零二三年到期的3.90%优先票据的公告。

兹提述龙湖集团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刊发之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一月八日及二零一八年一月九日之公告(“该等公告”),内容有关发行于二零二三年到期的3.90%优先票据(ISIN编号:XS1743535228,通用代码:174353522)(“票据”)。

根据龙湖集团与花旗国际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订立之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六日的票据契约(经不时修订或补充,“契约”)之条款,公司已选择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九日(“赎回日期”)赎回全部票据(“赎回”),赎回价(“赎回价”)相等于(x)票据本金100%另加截至(但不包括)赎回日期的累计及未支付的利息及(y)提前赎回价格(定义见契约)两者中的较高者。

截至本公告日期,未偿还的票据本金为300,000,000美元。

公司已根据契约条款就赎回向票据持有人发出通知。于赎回完成后,票据将会被注销,并会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之官方名单中退市及除牌。

关键词: 龙湖集团赎回于2023年到期的3.90%优先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