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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10月24日,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澄清公告称,自10月21日以来,网络流传“金地集团旗下公司非标融资展期、表外信托融资”等相关不实信息,严重损害公司的商业信誉。为此,公司对以下不实信息进行澄清:
一、相关传言提及的“北京金地格林物业的应收账款融资展期”说法属于严重事实性错误。北京金地格林物业作为该案中的物业服务提供方,并非融资方,对外融资展期不属实。这是第三方开发商所操作的反向保理融资。上述开发商通过供应链融资的方式,向北京金地格林物业支付服务费款项,开发商为该供应链融资的唯一偿债义务人,北京金地格林物业无需承担该项融资相关的偿还义务。
二、相关传言提及,华鑫信托、光大信托、浙金信托及稳投系列合伙企业为金地公司表外项目提供信托借款,与公司对外透露的“表外项目只做开发贷,不做信托融资”的信息不相符,该说法纯属作者主观臆断,严重失实。华鑫信托、光大信托、浙金信托及稳投系列合伙企业,均为金地集团按照员工跟投制度,组织员工进行项目跟投的跟投实体,与所谓的“信托借款”没有任何关联。
三、相关传言中有关“今年 5月27日,北京首开发布对外财务资助的公告称,其对北京金地持股98.5%的北京鑫远嘉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了1.25亿元的财务资助”的解读严重误导投资者。
金地集团表示,上述不实传言严重损害公司商誉,公司强烈谴责此种行为,并保留追究相关制造和传播谣言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