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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财经孙肃博9月8日,福州天福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叶县天福昆北建设有限公司750万元股权被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冻结,执行裁定书文号为(2022)苏0509诉前调11662号,冻结期限自2022年9月8日至2024年9月7日。

据乐居财经查阅,被执行人福州天福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7月11日,法定代表人为林雅华,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消防、智能化工程施工;物业管理等。该公司由福建兰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福建兰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福建三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0%,由林雅华持股34.5%,由林江持股15.5%;福建三达投资有限公司由林雅华持股53%,由翁武兴持股14%,由林江持股7%,由倪朝武持股6%,由林刚持股6%,由陈财斌持股4%,由倪政云持股2%,由林秀平持股2%,由林增宝持股2%,由陈英持股2%,由王宓持股1%,由郑赛娥持股1%。

被冻结股权标的企业叶县天福昆北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林雅华,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土地开发整理、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营销策划等。该公司由谷正刚持股22%,由河南天福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持股15%,由福州天福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由欧阳武持股10%,由陈朝辉持股10%,由林桂英持股8%,由倪朝武持股5%,由何振持股3%,由陈思持股3%,由陈行波持股2%,由陈财灯持股2%,由徐良珍持股2%,由姚小琴持股1%,由林刚持股1%,由赵晓桑持股1%。

关键词: 天福集团所持叶县天福昆北建设750万元股权被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