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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西安举办的西安都市圈商务合作签约暨2023网销资源对接会上,商洛市商务局与西安、宝鸡、咸阳、渭南、铜川、杨凌六市区的商务主管部门共同签署了《西安都市圈商务交流合作框架协议》,这是继今年1月10日,西商两市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后,商洛进一步与西安都市圈各城市合作的又一重大举措,那么,这份《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对于商洛日后的发展有哪些重要意义?6月16日,华商报-二三里资讯采访了中共商洛市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研室副主任、副教授殷莉,请她来解读一下~

殷莉表示,《西安都市圈商务交流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对于商洛发展,主要有三方面意义。

第一,有利于商洛市更好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扩内需、促消费、保增长、惠民生”的部署要求。今年2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振信心恢复活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要“培育壮大新型消费,鼓励企业通过公共网络扩大商品销售”。这次会议启动的2023网销资源对接会,邀请了包括7个市区的生产厂商、企业,主播达人、电商平台等重要市场主体,通过设置城市展馆、行业展馆、资源对接中心、免费培训、选品会以及直播活动等形式,让参与企业免费对接各类资源,充分发挥电商的赋能带动作用。商洛农特产品种类丰富、电商经济活跃,也是“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参与此次活动,对提高商洛市名优特产的知名度、曝光度,对市场主体稳预期、增活力,进一步扩大商洛市名优特产销售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二,有利于商洛市更好融入关中平原城市群。作为关中平原城市群内重要节点城市,此次我市与关中平原城市群6市区商务部门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是继今年4月18日我市开行首趟中欧班列“商西欧”专列;4月29日西商城际铁路通车运营后,深化西商融合,进一步扩大商洛区域商贸合作的又一重大行动。协议明确了7市区加强城市保供合作、建立区域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机制、加强促消费宣传合作、加强展会交流合作、相互支持都市圈内老字号和商贸品牌进驻、发挥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对外开放辐射带动作用、加强跨境电子商务合作、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创新成果等8方面合作领域,合作内容丰富、类型广泛,涵盖了内贸、外贸等方面。协议的签订及落实,势必有力推动商洛市在商贸物流、农特产品销售、会展业发展、西商欧班列开行等方面快速发展,为实现商洛经济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第三,有利于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立足自身资源禀赋优势,实现“错位发展、功能互补”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基本定位,协议涉及关中、陕南等七市区。其中关中6市区面积占全省面积约27%,但GDP总量超过了60%,区域经济集聚效应明显。为此,一方面,商洛市可以充分利用这6市区在科技、装备制造、能源、医药等领域的优势,通过资源共享,政策互通,既可为商洛市“3+N”产业集群发展在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需求上提供便利,也为商洛市发展现代物流和生产性服务业提供良好机遇。另一方面,协议中商洛市作为陕南地区仅有的代表市,生态、区位优势明显,对商洛市进一步做大做强生态农产品、生态康养及文化旅游等产业,加快建设“一都四区”,着力打造“中国康养之都”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助于加快共建西商“生态圈”的步伐。

华商报记者 程娟 编辑 刘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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