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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榆林市民张先生在榆林市腾飞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飞汽贸)花费10万余元,购买一辆骐达汽车,本打算全款购买遇到店员请求帮忙办理分期完成任务,好心帮忙却造成违约金无法还款。
据张先生介绍,2月28日,他来到草海则电厂路腾飞汽贸公司看中了一辆骐达轿车,价格在10万余元,本想直接全款购买但遇到店员请他办理分期帮忙完成任务量,好心帮店员完成任务量办理分期,签订购车意向书时明确写道“购车第二个月提前全部还完”,如今在4月份时想要将车款全部还完时,不料无法正常还款,如果将车款全部付清需要支付违约金2000元。
“我联系腾飞汽贸公司的工作人员时,对方让我自己承担违约金或者在店内兑换成2000元的物品,现在这种态度让我难以接受,好心帮忙惹了一身麻烦,还想捆绑消费?”张先生告诉记者,要求汽贸公司给出合理解决办法,违约金应该店内承担不由他来承担。
4月11日,华商报-二三里记者跟随张先生来到草海则电厂路腾飞汽贸公司,进入店内时被工作人员告知销售总监正在开会,让联系总监。
随后,记者多次拨打腾飞汽贸公司销售总监李经理电话,被告知“在忙,我拒绝接受采访。”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 如果购车意向书时明确写有“购车第二个月提前全部还完”,而且张先生选择分期付款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店员完成任务,则说明张先生与店员当初的意思表示、签合同的本意是允许张先生在购车第二个月提前全部还完,且无违约金。
赵良善表示,目前困惑张先生的是无法还原事实真相、无法证明当初选择分期付款的本意,而如今张先生才意外发现白纸黑字标注的是“提前还款要付违约金”,那么张先生就处于被动不利状态,张先生只能照合同约定办,只能支付违约金。
赵良善建议,张先生可寻求原店员作证,说明当初选择分期支付的缘由,从而证实事实真相,与腾飞汽贸协商免除违约金。
赵良善提醒,消费者购车时,切勿轻信销售人员的各种许诺,亦勿动辄就动恻隐之心。分期或贷款购车暗藏猫腻并不鲜见,消费者一定要提高警惕,擦亮自己的眼睛,审慎签约,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如对条款产生质疑或分歧时,要当场修订;谨防跳进陷阱,防止被套路、上当受骗。
华商报记者 郝锦龙 编辑 常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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