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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批准,沈阳市的“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获批筹建“辽宁省金融商贸产业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成为我市首个获批筹建的省级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

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成立于1991年,区内集聚各类金融机构1895家、中介服务企业1100余家,中科院沈阳自动化所、金属所、沈阳生态所,沈阳农业大学等“3所1校”,以及农业大学创新组团、北站金融科技组团2个重点科创组团也坐落于此,金融集聚度、经济贡献度和金融体量规模均居东北首位。

省级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创建工作,作为我市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和质量品牌提升行动,推动沈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沈阳市市场监管局一直予以强力推进:一是深度发掘。落实省级示范区工作指导意见,全面部署我市示范区申报推荐,以农业、制造业、高新技术、旅游以及生产性、生活性服务区等园区为重点开展调研摸底,积极动员,查清底数,全市共发掘13家园区参与申报创建;二是统筹推进。加强与各园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和管理委员会的沟通联络,形成市、区以及地方政府三方合力,推动形成地方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动的创建工作体系,共同推进示范区建设;三是悉心指导。为各园区申报材料的编写提出意见建议,完成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优中选优,指导推荐我市2家园区参加全省统一文审论证、现场答辩等环节,最终我市“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脱颖而出,获得批准筹建。

下一步,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辽宁省金融商贸产业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服务指导,推动园区建立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区域质量对标提升活动,编制筹建规划申报材料,同时持续做好筹建工作的跟踪指导和服务,定期对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及时发现并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筹建规划落到实处,顺利通过省局验收,正式批准命名。

(华商报记者 赵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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