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小区立体车库塔库却用不了,一直处于‘维修’状态,回家没车位到处转圈。”

近日,宝鸡市金台大道东岭新时代二期业主赵女士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其2017年花7万元购买了小区内的车库塔库,使用到2019年的时候,运行设备处于“维修”状态一直无法使用,从21号车库往上都无法使用,每次回家在地库负一层临时找地方停放。花钱买了车库,却无法使用,而且每年的停车服务费1800元一分不少,却用不了成了摆设,这让赵女士很是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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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报道:

【小里帮忙】购买小区立体车库长期“故障”,4年了无法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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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购买立体车库一直“坏着”

给物业中心反映多次无果

“我2017年购买的小区立体式的车库塔库,刚开始一直正常使用,到2019年年初设备就断断续续出现了‘故障’,多次找到东岭新时代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反映,光是搪塞推诿一直不予维修处理。每次下班回家停车很是不方便,只能开着车在满地库转圈寻找临时停放点,有时候靠着车道旁边,有时候靠着柱子,离开时每次要放置电话挪车。”赵女士向记者说。

赵女士表示,花钱买了车库却一直无法使用而且每年1800元的停车管理服务费也没少收,已经多次到物业服务中心找过物业,一直是推诿搪塞就是不见维修处理,花钱购买车位,却一直用不了。

记者实地走访 塔库门张贴提示“设备故障”

记者来到该小区地下车库看到,虽不是晚高峰时段,但是很多车辆临时停放在靠墙处。

在23号塔库的卷帘门上张贴着一份提示,“21号车板及以上的位置因设备故障暂停使用,维修人员正在调试,请您将车停放在金融广场,如有问题可拨打客服中心电话进行咨询。”落款为东岭物业服务中心时间为2022年4月5日。

物业服务中心:可以停到金融广场

针对赵女士反映的情况,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记者来到东岭路西侧的新时代二期物业服务中心了解情况,物业服务中心一冯姓主任对记者表示,对于存在故障的车库,当时物业公司给出意见,可以停放到对面的金融广场安排平面车位。当记者询问,每天把车从小区南停到北侧,还要过马路,如果拉些东西回家是否存在不便?冯姓负责人未回应,对于业主的尽快恢复塔库正常使用诉求,该负责人未作明确回应。

律师说法:消费者可要求解除合同

或法院起诉追回自身损失

在宝鸡多年从事法律事务的陈律师告诉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相关规定,权利人购买立体车库塔库,且按时给物业公司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开发公司和物业公司应当保证所售车位的正常运转使用功能。

本案中,塔库出现“故障”意外以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应当积极维修车库达到正常使用状态,致使无法满足正常停车需求,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四)情况: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此案属于上述法条中所规定的第四种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况。

陈律师建议,车主可以继续与物业公司协商沟通,尽快恢复车库的使用功能。如若物业公司继续置之不理,大家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依法向辖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恢复车位的正常使用功能,并要求赔偿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及车库损坏时间段内停车服务费的合理退费。

华商报记者董晓明 编辑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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