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及经济技术开发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市森 林防灭火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测,3 月 29 日至 4 月 2 日白天,受低压底 前部气流影响,偏南风较大。其中 3 月 29 日、3 月 31 日、4 月 1 日南风 4~5 级,阵风 7 级;3 月 30 日、4 月 2 日西南 风 3~4 级。
经综合研判,3 月 29 日至 4 月 2 日,我市森林火险等级 4 级,容易燃烧,高度危险等级,全市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
(相关资料图)
依据《沈阳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决 定于 3 月 29 日 9 时发布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并启动应急响应。
针对全省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的严峻形势,省政府主 要领导同志作出批示,要求加强火情监测和火灾防范工作, 切实采取有力措施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各地区、各部门 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针对当前春耕生产集中开展、清明节临近民俗祭祀 活动增加等实际,增派一线巡护人员,加大巡护频次,加密防火检查站,及时发现制止野外用火行为,严禁火源进山入 林。要加强应急、林草、公安等部门的协同联动,严厉打击 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要严密隐患排查整治,跟踪落实整 改措施,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要强化应急准备,靠前部署扑火力量和物资装备,第一时间处置突发火情,扑火过程 中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科学指挥,高效处置, 安全扑救。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组织多维会商和滚动 研判,及时发布本地区、本部门高森林火险预警,将高森林 火险预警信息传达至基层一线,严格按照预案落实应急响应 措施。
1.市森防指各成员要在岗在位,保证通讯畅通。
2.各区、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组织专家会商,进 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防火督促检查,做好扑火 物资和扑火准备工作;成立督导检查组,深入林区一线开展 督导检查,切实将四级森林防火包保责任落到实处,督促各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村屯)切实做好森林防火 各项工作措施;指导护林员全部到岗到位,强化网格化巡护 检查,延长巡护时间、增加巡护频次,及时发现制止林缘林 边烧荒、烧秸秆、上坟烧纸、吸烟、野炊等;强化防火检查 站值守,增加执勤人员,加大对入山人员、车辆的森林防火 检查力度,逐车逐人登记、收缴火种,严防携带火源火种进 入山林,真正封住山、看住人、管住火。
3.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包片领导和包片干部要到 包片村屯社区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 改。
4.自然资源、公安部门要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立即成立 执法检查组开展森林防火各项督促检查工作,涉林地区公安 民警要深入林区严厉打击林缘林边烧荒、烧秸秆、上坟烧纸、 吸烟、野炊等违法违规用火行为。
5.宣传部门要在电视、电台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预警信 息、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和宣传口号。
6.气象部门要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广播系统每天(早 7 时 至晚 7 时)至少播放 4 次预警信息和森林防灭火知识,提高 村民防火意识。
7.全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处于待命状态,集中食宿,靠 前驻防,接到命令第一时间出发。
8.市森防指派出督导检查组进行督导检查。 各地区要结合当地实际,适时采取封山举措,封堵进山 入林通道,全面做好森林火灾防范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和信 息报送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及时报告各类信息(市森林防 灭火指挥部 24 小时值班电话:86589600,传真:86589601)。
沈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3 年 3 月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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