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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多名甘泉县出租汽车承租人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因为疫情等原因,出租车生意举步维艰。“其他地市出租车可以勉强维持运营,是当地运营公司给承租人适当的补贴或者减免费用。我们的油价补贴不仅没收到,还交了高额保证金和违约金。”

“2020年9月10日,我和甘泉县城市客运服务中心签订了T牌出租汽车租赁经营合同(A)租赁期共5年。我掏了14万从城市客运服务中心买了出租车,又支付合同约定第二种办法的6万元保证金,合同中还明确约定每次承租人主体变更,我们需要向服务中心交纳1万元的变更费用。”承租人贾先生对记者说。

承租人李先生表示:自己拿到了2019年以前的出租车油价补贴,但2019年8月30日之后的油价补贴再也没收到过。经营合同(A)也明确出示了甘泉县城市客运服务中心作为甲方独立享有本合同签订之后,国家、地方各级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等出台的关于出租汽车方面的全部优惠政策。

针对此事,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记者致电甘泉县城市客运服务中心了解情况,李姓工作人员表示:因为承租人和公司现存在合同纠纷,甘泉县出租车已停运两个多月,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协商此事。关于合同存在纠纷的内容,建议承租人通过司法诉讼解决。

2月2日下午 ,记者继续就此事联系到甘泉县城市客运车辆管理办公室,常姓负责人称,承租人反映的保证金和违约金额相对偏高的情况已经知悉,包括他们提出的出租车油价补贴要求。2022年已经给28名承租人把油价补贴到位,未发补贴的承租人可能因为私下转让出租车并未告知城市客运服务中心。记者询问目前停运影响市民出行一事,“我们正在协商解决这件事。”年前承租人答应只要领到油价补贴就继续运营,到现在甘泉县出租车依然停运。至于他们反映的保证金和违约金过高,这是合同纠纷,目前承租人数多,诉求不统一,县客运办尽量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话,建议承租人起诉处理。

对于甘泉县城市客运服务中心和县客运办的回复,承租人王先生气愤地说,“疫情以来,出租车生意真的难以维持运营,我们了解到富县出租车过户5000元,宜川的更名才是2600元,志丹出租车更是不用交保证金,我们的出租车自费14万购入,出租车保险也是我们自购,为啥甘泉县城市客运服务中心还要收6万高额保证金,变更费用还要收1万元?”

华商报-二三里资讯继续关注此事。

华商报记者 唐保虎 编辑 马娜娜

关键词: 服务中心 出租汽车 合同约定 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