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绝大多数榆林人来说,早上一碗热气腾腾的羊杂碎,是一年四季的标配,无论炎炎夏日还是凛冽寒风中,总能看到街头蹲在路边喝羊杂碎得老乡。然而春节过完后,一些市民发现,原本7元/碗的羊杂碎现在涨价成为8元/碗,对此记者进行了走访。

1月31日,华商报-二三里记者走访榆林城区多家羊杂碎店,高新区弟兄羊杂碎店的老板表示:“由于肉类食品上涨后,羊杂碎的成本需要增加,房租水电也上涨了,所以我们将价格上涨1元,一碗羊杂碎8元。”

上郡路绥德羊杂碎店的一位老板说:“听说其他店羊杂碎价格都上涨成8元了我们也涨了,羊杂碎价格上涨不仅肉类价格涨,就连羊杂碎里面使用的调味品,比如辣椒的价格也上涨了,所以我们将价格调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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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记者街头采访路人,一位女士认为,羊杂碎的上涨成8元还是有些小贵,但也能理解毕竟现在榆林整体物价上涨,羊杂碎价格上涨只是迟早的事情,怀念当初2003年吃羊杂碎一碗3元的时代。

关于羊杂碎价格上涨问题,对此,榆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羊杂碎涨价属市场行为,消费者可自主选择。

有网友认为,职能部门的回复无可厚非,毕竟现在是市场经济时代,如果商家餐饮定价过高,消费者不买账,商家自然会将价格定位到一个合理区间。

不少网友表示,前些年羊杂碎从6元涨至7元,1年时间从7元涨至8元,榆林的羊杂碎每次涨价似乎都遵循着某种"约定":即随着居民工资的增加或猪肉价格的上涨而上涨,春节期间前后进行涨价,虽然羊杂碎及其附属的肉夹馍等食品的价格,每次都是以一元、两元的价格小幅上涨,但价格上涨幅度却是出奇的一致。

我国《反垄断法》第3条规定:"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第13条明确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即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榆林市反垄断大队刘姓队长称,羊杂碎的经营者们如果没有形成同盟,互相约定固定价格、共同涨价,那就不能构成市场经济明令禁止的垄断行为,具体情况还需要调查才能知道,他也是刚知道羊杂碎价格上涨成8元。

2019年,有网友就羊杂碎价格上涨问题发过一篇文章,其中写道:“7000+的郊区房价、一小时4块的停车费、10000+的民办初中学费,早上来个带荤的(羊杂碎+肉夹馍)随便都是16块起步,以前12块的时候真的是好‘搜福’,榆林各种吃的一旦遇到机会涨价,涨了就不得降!”

华商报记者 郝锦龙 编辑 常娜

关键词: 价格上涨 市场经济 垄断协议 垄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