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自人社部等五部门11月4日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以来,中国人寿高度重视、迅速响应、积极部署,适时向市场推出“国寿鑫享宝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个人养老金)”。11月26日,中国人寿庆阳分公司与客户都女士成功签订了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首份个人养老金产品保单。据悉,都女士先后为自己及家人购置意外、健康、养老、理财等保险产品,得知国寿个人养老金产品上市后,主动联系销售人员进行产品购买,为自己退休生活提供一份养老保障。

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都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纳,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今后,国家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适时提高缴费上限。

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表示,庆阳市是甘肃省唯一入选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先行城市。作为庆阳市场成立时间最早、业务规模最大、服务网点最多、覆盖面最广的寿险公司,庆阳分公司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主动参与国家第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为客户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个人养老金产品服务,真正为客户未来的养老解除后顾之忧。

来源:中国人寿

关键词: 中国人寿 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 储蓄存款 服务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