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宝鸡市儿童公园家属楼三单元住户王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家属楼的电费由宝鸡市儿童公园收取,收取电费为0.78元/度,其多次向公园办公室方面询问为何收费高于电费收费标准的每度0.49元的电费,公园方面表示有损耗。王先生认为,收取每度0.78元的电费有点高。
视频报道:
【资料图】
【小里帮忙】宝鸡儿童公园家属楼居民用电,公园代收取0.78元/度,住户:有点高
住户:电费每度按0.78元收取 有点高
“我是儿童公园家属楼三单元的居民,小区是原儿童公园归属的家属楼,后可以交易买卖,一共有住户30多户,电费垃圾费等都是由儿童公园办公室处代收,他们一直按照每度0.78元的费用收取,我们觉得收费高于国家电网的标准,且一直没有安装智能电表,每次购买电费都要持卡购买,不方便。我们给公园方面也建议过,是否能接入智能电表,手机上就可以缴纳,比较方便,但是一直没有结果。”王先生对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说。
王先生表示,小区是老旧小区无物业公司,且大门常开,没有人管理,一直以来都是儿童公园方面代管收费,院子里没有照明设施,只有楼道里有声控灯,也费不了多少电费。8月份天气炎热,一个月用电量大概要到300度左右,每度电按照0.78元计算,每度要多收大概0.28元的费用,要多84元左右。
宝鸡市儿童公园:收费合理 小区未收物业费
就此事,记者来到位于新福北路的宝鸡市儿童公园办公室,治安办姓黄的科长向记者表示,家属楼只有三十多住户,属于老旧小区。一直以来,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小区原先都是由公园管理,后来交出去以后,都成私有住宅财产,一直也没有物业。关于收取每度0.78元的问题,合理的加了一点损耗,是合理的,之前有关部门也来查过此事认为合理。
黄科长表示,公园方面不下四五次对接社区、一些物业公司来查看情况,想尽快移交出去,但是由于住户太少和面积太小,成本太大,没有物业公司愿意接手此家属楼。这个小区最主要还没有收取物业费,只收取垃圾费和代收电费,平时小区防控等事务,公园还要组织人力帮忙维持秩序。
国家电网客服:电价由物价部门制定
国家电网客服工作人员表示,电价不是供电公司制定的,由物价部门进行制定并严格执行,目前宝鸡市电价执行标准是,阶梯一档的的话是年累计12个月用电量在2160度以内的话,每度0.4983元来执行,第二档是2161-4200度,这个部分是0.5483元/度执行,第三档是4201度以上及部分,按照0.7983元/度执行的,如果直接交到物业或管理单位,那他们执行的电价标准是和国网执行的可能不一样。因为我们供电公司的电价也不是我们自己制定的,而是由物价部门制定执行的。
华商报记者董晓明 编辑 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