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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讯 根据《青岛市标杆孵化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当前,市科技局正组织开展2023年度青岛市标杆孵化器评定工作。

根据相关要求,申报成为标杆孵化器的单位须为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机构,且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C级及以上;或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运营机构,且完成上一年度火炬统计报告。此次申报分为引领型标杆孵化器和成长型标杆孵化器两类。根据《办法》,引领型标杆孵化器是指聚焦我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成孵化加速功能,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并已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孵化器;成长型标杆孵化器是指聚焦特色产业领域,形成专业孵化服务能力,经济贡献快速增长,孵化绩效显著的孵化器。

在认定条件上,除了满足“累计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少于50家,或累计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10家”等要求之外,引领型和成长型标杆孵化器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须分别不低于5000万元和1000万元,获得股权投资的在孵企业分别不少于5家和3家;还应通过搭建开放共享的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与企业、高校院所、服务机构紧密合作等方式开展专业化的创业服务等。

对评定为标杆孵化器的单位,《办法》将分类给予相应支持。其中,引领型标杆孵化器可获得奖补资金400万元、股权投资资金600万元,成长型标杆孵化器可获得奖补资金80万元、股权投资资金400万元。奖补资金按照财政资金预算年度予以拨付,股权投资资金相关办法另行制定。(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耿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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