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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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31日青岛市市南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青岛市市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任命:

张瑾为青岛市市南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霞为青岛市市南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延青为青岛市市南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主任;

曹斌为青岛市市南区云南路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琪璐为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郭习堂为青岛市市南区八大湖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原小杰为青岛市市南区金门路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兵为青岛市市南区珠海路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李延青的青岛市市南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人初的青岛市市南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孙国荣的青岛市市南区云南路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宋德伍的青岛市市南区江苏路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兵的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华的青岛市市南区八大湖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兴友的青岛市市南区金门路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蔺忠波的青岛市市南区珠海路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孙熙宁的青岛市市南区观海路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根据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区长刘存东的提名,决定任命:

董京宴为青岛市市南区财政局局长;

王平为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树吉为青岛市市南区城市建设局局长;

洪琳为青岛市市南区商务局局长;

王振民为青岛市市南区信访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静的青岛市市南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洪琳的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张涛的青岛市市南区城市建设局局长职务;

孙海岩的青岛市市南区商务局局长职务;

于健的青岛市市南区信访局局长职务。

根据青岛市市南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刘青梅的提名,决定免去:

张天冲的青岛市市南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院长王洪坚的提请,决定任命:

乔青为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徐丽萍为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金门路人民法庭副庭长。

决定免去:徐丽萍的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乔青的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金门路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根据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田峰的提请,决定免去:

曲波的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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