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亮还是照靓?“生鲜灯”将禁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新规12月1日起施行记者到岛城市场商超等一探究竟

修图,有美颜神器,一键就能美美地发朋友圈。可你知道,我们吃的鱼肉蔬菜、海鲜水果,也能美颜吗?当下,在农贸市场、商超中,LED灯是一种常见的照明光源,但是有细心的消费者发现,在不同区域的LED灯颜色不尽相同,有淡红光、暖红光、淡绿光、暖白光、淡蓝光等。让人眼花缭乱的同时,成为果蔬、肉类和海鲜等生鲜食材的“美颜神器”。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7月31日,记者走访岛城部分农贸市场和小菜店,亲身体验LED灯从照明光源到“美颜神器”的华丽变身。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探访:市场商超

本是照明用却因“美颜”亮

临近中午,在埠西农贸市场,海鲜、肉食、蔬菜、水果的各个区域分别笼罩在四个大型钢架棚下,除了进出口处有自然光外,其余部分均借由LED灯光源照明。记者走进市场内发现,不同销售区域均由不同颜色的LED灯照明。红色、黄色、白色……在其照射下的生鲜食材也呈现出不同的颜色。

据了解,这种通过调整光照颜色让食品看起来更“新鲜”的灯具,在业内被称作“生鲜灯”。可以看到,在蔬菜区和水产区,多采用白色灯光,也存在部分暖红色灯光。而在肉类区,则是暖红光与白光交错混杂,原本在自然光下呈淡粉色的猪肉或呈白色的猪皮部分,都得到了明显的增红、增亮,看起来更加新鲜诱人。

摊主用各色“生鲜灯”让水果看起来更水灵。

“灯具是我们自己买的,是用来照明的。”该农贸市场一位销售水产的商贩刘先生告诉记者,白光的“生鲜灯”是用来照明的,而红光的“生鲜灯”也只是让虾蟹本来的颜色更加明显。在果蔬区,记者注意到,这里的摊位也使用了多种不同颜色的“生鲜灯”。“这样色泽会好一些,能吸引到人。”水果摊主孙女士告诉记者。

使用“生鲜灯”的除了农贸市场,商超也屡见不鲜。记者在位于辽阳西路的卜蜂莲花生活超市走访时发现,鲜肉区同样使用了暖红色的“生鲜灯”,正在选购的市民张女士认为,“生鲜灯”就是为了让肉看起来更新鲜,提高销量。“我们消费者看肉没有那么专业,大多时候只能凭借颜色区分新鲜度。红光让肉看起来红、卖相好,买的人就多了。”张女士说,“生鲜灯”让生鲜食品的颜色有些失真,超市和市场中看着新鲜的食材,拿回家之后感觉就不一样了。

调查:电商平台

光色齐全搭配一步到位

因为关系到食品安全,这样的灯合法吗?有没有市场标准?随后,记者在电商平台搜索“生鲜灯”,相关产品不在少数,且价格多在百元之内。相关商品标题中,除了“生鲜灯”字样,也会标有猪肉、蔬菜、水果、海鲜等字样。点开颜色分类,其中会根据不同的用途详细搭配不同的灯光颜色组合。咨询客服说明用途后,客服也会搭配好各种灯光颜色组合推荐给买家。

根据电商产品介绍页的信息,其中一种“生鲜灯”是圆形灯罩LED灯,小灯珠非常密集。不同的小灯珠可以呈现不同的颜色,冷白光适用于水箱、冷鲜柜,红光搭配冷白光适用于猪肉,红光搭配暖白光适用于熟食,红光搭配正白光适用于水果,绿光搭配正白光适用于蔬菜,而灯珠颜色的位置和数量差别对于呈现效果也有不同。在买家秀中,不少买家都称产品能够改善产品卖相,让生意越来越好,且配上了用“生鲜灯”前后的商品颜色对比图。

讲述:销售商家

目前使用没有严格规范

通过查阅资料,记者了解到,在食品陈列柜中使用LED灯最早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目前这种情况在全国各地已较为普遍。特别是肉类、水果、蔬菜等生鲜食品,这类光源可以使生鲜食品在较长时间内呈现出较好的视觉效果。

据销售商家介绍,“生鲜灯”本身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散发热量较小,对于食物腐败速率的影响也比较小,目前使用没有严格的法律规范要求。目前行业内对“生鲜灯”缺乏对应的标准和设计规范,不同厂家在各种指标上并没有统一规范。如果厂家能够选用合格材料,通过调整不同光色灯珠的配比,是可以得到相对自然真实的光照效果。

关注:消费者

新规实施后还原食物本色

事实上,关于“生鲜灯”的争议,早已被消费者关注。李阿姨是农贸市场的常客,她对记者说:“每次去菜市场买肉,当时看着肉都挺新鲜的,但买回家却发现颜色似乎变了样。”她现在买肉都会拿肉到普通灯光下观察一下,感觉成色好再买,“肉摊上的‘生鲜灯’把肉照得更新鲜了,这样肯定会影响消费者的判断。”

“国家出台新规,以后买菜更放心了。食材新不新鲜,不能靠灯来照,商家应该还原食物本色。”一位正在挑选熟食的市民对记者说,这种灯光的确有一定的迷惑作用,禁用“生鲜灯”可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保障食品安全。

说法

监管部门

过渡期内督促业户整改

对此,记者从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贸市场处了解到,目前该部门已经将关于照明设备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入到市集农贸市场管理办法中。过渡期内,该部门将督促市场经营者在自己的摊位进行整改,等到12月1日,新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后,针对拒绝整改的经营者,将会采取处罚措施。

律师

真诚“美颜”否则要担责

记者调查了解到,目前行业内对“生鲜灯”缺乏对应的标准和设计规范,不同厂家在亮度、色温、显色指数等指标上没有统一规范。既然“生鲜灯”的使用没有严格的法律规范要求,那商家可以随意使用吗?据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杜慧谦介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如果商家使用‘生鲜灯’来掩盖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就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并且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如果食品质量合格,商家只是利用‘生鲜灯’作为营销手段,比如肉类质量本身没有问题,无任何变质、变色、变味等情况,未以次充好,来源正规,有相关票据,且检验检疫合格,那么,用灯光‘扮靓’肉品,这并不违法违规。判断生鲜食品销售是否造成欺骗消费者行为的关键,是商家所售卖的食品是否合格。如果食品本身质量不合格,而商家故意利用‘生鲜灯’来掩盖食品变质等质量问题,商家则涉嫌欺诈消费者,消费者可依据《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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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管严查“遮丑”

近期,也有央媒提醒消费者,“生鲜灯”的照射能显著美化商品的色泽和新鲜度,对一些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可能造成一定误导。现实中,也确有被“生鲜灯”误导购买了不新鲜商品的案例。因此,消费者对使用“生鲜灯”的商家应提高警惕,比如,在“生鲜灯”和自然灯光下对比观察商品的颜色,不受灯光干扰,采用多看、多闻等方式,仔细辨别商品品质。

相关部门也要重视“生鲜灯”的滥用问题,引导商家适度规范使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商品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的信息。如果使用“生鲜灯”并非仅为提高卖相,而是给商品“遮丑”,就违反了该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执法检查时,除了重点检查食品来源、检验检疫合格证等与质量相关的事项,还要检查有无利用灯光为商品“遮丑”的行为。(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钟尚蕾 撰稿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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