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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4月4日讯(记者 朱颖)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要求,协同做好存量房“带押过户”,4月4日,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市银保监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多家公证、金融机构召开推进“带押过户”专题工作会。
存量房“带押过户”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创新实践,将改变以往申请人未还清购房贷款不能过户登记的情形。“带押过户”推行后,已抵押的不动产转移登记时,不需要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有效解决在存量房交易过户中“转贷”办理时间长、资金负担重等问题,减轻当事人资金压力,提升交易效率,激发存量房市场活力。
前期,我市先后出台《关于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模式的通知》《关于做好存量房“带押过户”服务的通知》。明确我市存量房“带押过户”主要采取双预告模式,符合相应条件的,可采取抵押顺位变更、权利义务转移模式,详细规定了业务办理流程,稳妥有序推进“带押过户”业务。
本次会议明确要求,各单位要继续深化合作共享,加强业务协同,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大宣传引导,确保措施落地。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加强信息互联互通,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提高工作效率。要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在推动“带押过户”工作有序进行的同时,保障好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安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坚持以群众、企业需求为导向,在强化政策指导、加强人员培训上持续发力,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优化、细化工作流程,常态化开展“带押过户”服务,切实为存量房交易双方提供便利,实现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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