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讯 日前,青岛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执法局制定出台了“卫生健康廉洁执法十条禁令”(以下简称“十条禁令”)。“十条禁令”包括严禁故意刁难、拖延、不作为或在执法办案中纵容、包庇违法行为;严禁以权谋私、索拿卡要,向被监督单位索要钱物和收受贿赂;严禁领取监管行业(单位)的专家费、评审费、咨询费等。号召全体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以自身清正廉洁练就能挑重担的“铁肩膀”,挺起对一切不正之风敢于亮剑的“硬脊梁”,树立公正、清廉良好形象。


(相关资料图)

廉,重在自觉,贵在持久,难在彻底。“十条禁令”旨在打造一支作风清廉、执法公正、敢于担当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警示全体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从小事抓起,防微杜渐,确保在廉政上不出问题,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近年来,青岛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执法局党总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制度规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法依规治党,把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政治纪律、政治责任,细化党内监督,深化标本兼治。

在强化自身监督方面,结合工作职责和廉政风险摸排风险点,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严明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盯紧重大节日等重要节点反复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日常工作中注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管理队伍。

在强化权力制约方面,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抓实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局党总支工作规则、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等制度,按照“十六字方针”议事决策,深入贯彻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

在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立足为民解难事、办实事,大胆创新优化流程,构建起一整套以三项制度为核心、以科学管理和信息化手段为支撑、以考核评估为抓手的执法体系,建立了落实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青岛模式”,我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整体水平显著提升,在2022年全省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十大优秀典型案例评选中,我市5个案例以各专业最高分当选,获评数量占全省的50%,被授予案例评查团体一等奖。获评全省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优秀案例、中医药监督执法典型案例各1例。在全市行政执法案件评查中,该局3个案例均获优秀等次,在全市执法机构名列前茅。在全省卫生健康执法办案能手评选中,我市14人获得省级办案能手称号,位列全省第一。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举措,青岛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执法局实现了队伍自身作风能力建设持续过硬,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公共卫生安全、医疗服务安全的满意度和获得感。(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郭菁荔)

附:

卫生健康廉洁执法十条禁令

为驰而不息加强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树立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公正、清廉良好形象,特制定卫生健康廉洁执法十条禁令,请遵照执行。

1.严禁故意刁难、拖延、不作为或在执法办案中纵容、包庇违法行为。

2.严禁以权谋私、索拿卡要,向被监督单位索要钱物和收受贿赂。

3.严禁领取监管行业(单位)的专家费、评审费、咨询费等。

4.严禁在被监督单位报销任何费用。

5.严禁在执法工作期间饮酒。

6.严禁强行使用被监督单位的交通、通信工具及其他物品。

7.严禁参加被监督单位开业庆典及各种娱乐活动。

8.严禁利用职权为本人及亲友谋取私利。

9.严禁以单位名义对相关产品进行监制、推销。

10.严禁接受被监督单位安排的任何休闲娱乐活动及宴请。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