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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罚清单”有温度,让企业“轻装上阵”
我市市场监管轻微违法免罚事项已达108项,去年办理免罚案件920余件、免除罚款4000余万元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2月25日讯 一家电子商务公司经营的11款化妆品存在未按规定备案问题,涉案化妆品货值90多万元。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调查中了解到,经营者充分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存在主观过错,在得知涉案产品已经注销备案后,立即下架退货,并且涉案产品也没有造成实质性危害后果,依法从轻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这家电子商务公司成立不过数月,按照相关法规,可给予货值金额3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如果执法人员对其处以高额罚款,那么这家处于起步阶段的小型企业很可能就此夭折。
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全省率先探索推行的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制度,有尺度有温度的执法让这家小型企业“轻装上阵”,实现健康稳定发展。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深化包容审慎监管,自2019年实施这项制度以来,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升级,目前市场监管轻微违法免罚事项已达108项,涉及15个执法领域,办理轻微违法免罚案件1900余件,免罚总金额超8080万元。“免罚清单”制度的实施,对激发市场活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有效作用。
免罚清单制度,是指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制度,包括首违轻罚、首过免罚等一系列举措,是我市市场监管部门研究用市场化思路、法治化办法提升监管质量水平的一次积极尝试,确立的“首过免罚”适用原则还被新施行的《行政处罚法》吸收采纳。
这一制度的推出,无疑是给企业“雪中送炭”,并且三年来清单版本还实现了1.0到3.0版本的“三级跳”。为给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宽容的发展环境,2019年,市市场监管局在全省率先研究制定《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对主观上没有故意,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过免罚”,免罚涉及8个监管执法领域,细化了30项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的情形,有效避免了企业因无心之失导致信用受损、负担加重。2022年清单升级至3.0版,以服务型执法理念为指导,聚焦融入城市之需、解决企业之难,清单事项从最初的30项增加至108项,涉及监管领域从8个扩充至15个,涵盖市场主体登记证照管理、食品、广告、合同、价格、质量等各个方面。
“免罚清单”对市场主体尤其是初创企业、困难企业在经营中的失误给予更多包容,有利于市场主体及时纠错、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免罚案件数量和免罚金额呈现逐年递增趋势,仅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办理免罚案件920余件,较2021年增长84.6%,为市场主体免除罚款金额4000余万元,同比增长200%。“小清单”发挥了大作用,真正实现了为企业“减罚款、减负担、减干扰”,惠及市场主体力度持续扩大。
免罚清单内容持续在变,不变的是市场监管部门用心用力用情服务企业的态度和责任,“免罚”不是“免责”,“免于处罚”不是“一免了之”。在“减负担”的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还“加服务”,围绕“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建立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规范涉企收费检查,促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地;开展暖企助企系列行动,推行“暖企行动”20条、促创业17条等发展措施,助力企业纾困发展;坚持数字赋能,对接电商企业需求,深化“优商加油行动”;推出6项信用修复举措,主动开展信用修复11605户次;组织行业专家、技术机构等,跟进帮扶指导,让执法活动成为帮助企业更好发展的过程。
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赋能企业“行稳致远”。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推进“免罚清单”制度,围绕市场主体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拓宽免罚清单的范畴,坚持处罚与教育并重,充分运用事前指导、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警示告诫、规劝提醒、走访约谈等柔性方式,让企业充分感受到市场监管部门执法的“温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使“亲”“清”政商关系更加和谐,有效放大了营商环境“暖效应”,以更大的力度、更优的服务激活市场主体活力,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通讯员 王渊博)
关键词: 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