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2022年“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创建结果的公示
根据《“十四五”期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和《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县)暨“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并经省功勋办备案通过,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创建工作。
经市(县)级申请、省级核查和专家评审等程序,拟将济南市等7个市级单位命名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将莱西市等23个县级单位命名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2月13日-2月17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省交通运输厅反映。联系电话:0531-51762281,传真:0531-51762290,电子邮箱:sdnongluban@163.com。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