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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讯 发展供应链金融,是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重要举措。近日,按照《青岛市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一批)》(青政发2023〔2〕号)要求,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财政金融政策融合促进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通知》,通过加大对供应链金融的政策支持,规范盘活中小微企业持有的核心企业应付账款和商业汇票,加速核心企业信用释放,更好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同时加快打造符合青岛实际的供应链金融体系,推动重点产业链建链、强链、补链,提升供应链运作效率,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促进供应链金融发展,首先要提高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效率。为此,通知要求人民银行各支行应完善配套机制,发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推进核心企业与平台对接,加快应付款确权,为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提供便利。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尽快接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创新工作机制,减少应收账款确权时间,降低确权成本。对平台内应收账款确权金额全省前10名和同比增速全省前10名的产业链核心企业,按照应收账款确权融资金额的0.05%给予市级财政奖励,单户企业年度最高100万元,确权金额和同比增速排名重叠的不重复奖励,按照应收账款确权金额向下递补。核心企业不得一边故意占用上下游企业账款,一边通过关联机构提供应收账款融资赚取利息。
在推动应付账款票据化方面,通知支持核心企业开具商业汇票替代应付账款,票据签发企业须通过上海票据交易所商业汇票信息披露系统,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票据承兑信息和承兑信用信息。对商业汇票签发量全省前10名和同比增速全省前10名且现金支付比例不低于前三年平均水平的产业链核心企业,按照签发增长量的0.1%给予市级财政奖励,单户企业年度最高200万元,商业汇票签发量和同比增速排名有重叠的不重复奖励,按照商业汇票签发量向下递补。对金融机构贴现的核心企业签发、承兑的商业汇票,人民银行优先给予再贴现支持。
大力发展供应链票据。根据通知,我市支持产业链核心企业签发供应链票据,对供应链票据年度签发量排名前20的企业,市级按照签发增长量的0.2%给予财政奖励,单户企业年度最高300万元。
支持供应链金融平台建设。青岛鼓励金融机构和核心企业围绕供应链建立信息平台,与上海票据交易所供应链票据平台对接。对业务量达到一定规模且直接接入上海票据交易所供应链票据平台的我市平台,市级最高给予一次性财政奖励500万元。
推动供应链金融产品创新。通知鼓励各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完善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供应链金融风险防控体系,优化考核机制,为专项信贷产品创新、票据融资便利化提供技术支持和制度保障;要大力开创新产品、新服务模式,为供应链票据提供贴现、质押等融资服务,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设立再贴现专项额度,对金融机构符合条件的已贴现供应链票据优先给予低成本资金支持。
根据通知,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对积极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和开发供应链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给予通报表彰和适当奖励,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三类,涵盖符合全市产业发展规划的重点产业集群、制造业、现代流通体系、进出口产业及贸易流通等领域的核心企业;获批接入上海票据交易所供应链票据平台的供应链金融信息平台;供应链金融业务突出的金融机构,包括各金融机构在青岛设立的省(市)级分支机构和青岛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供应链金融业务应为青岛分支机构开展的业务,不含异地管辖行和异地分支机构。(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傅军)
关键词: 供应链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