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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11月24日讯(记者 李丽涛)今天下午,青岛市卫健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日发布的《青岛市建设中医药强市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有关情况进行介绍。
《若干措施》的出台,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新期待为目标,围绕服务能力、产业振兴、文化弘扬、人才支撑、医保扶持和财政保障等关键环节,充分激发和释放中医药多元功能和价值。主要内容分为10部分,共计18条措施。
一是深化中医药综合改革。强化中医药财政投入、医保支付等政策供给,推出3-5项在全国领先的改革经验。试点开展“艾进万家”“冬病夏治三伏贴”等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推动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开展“送汤药上门”服务,加大中医药惠民服务力度。建立市、区(市)两级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中心,针对基层医疗机构、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普通人群分别筛选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尚不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和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培训1000名能中会西的中医药人才,实现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中医药服务全覆盖。
二是打造中医药高地。推动优质中医药资源倍增,创建省级中医专科(专病)诊疗中心,建成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青岛医院和青岛市中医医院城阳院区,牵头打造心血管科、康复科、肺病科等3个齐鲁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推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海洋中药质量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建设,为海洋中药规范使用和产业化提供路径支撑。推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药剂学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中药研用产融合发展。加强与中国中医科学院的战略合作,加快建设中国中医科学院青岛技术合作平台。
三是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根基。推进区(市)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除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外,各区(市)至少办好1所公立中医医院(西海岸新区2所)。推动西海岸新区中医医院等6家区(市)中医医院新建、迁建和改扩建,有效促进县域中医药服务能力提质升级。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医务人员配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街道)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超过25%,每家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90%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在全市打造15分钟基层中医药优质服务圈。
四是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实现政府办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传染病医院中医药科室全覆盖。强化中医医院急诊、重症医学等科室建设,提高急危重症的救治能力。大力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完善“互联网+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优化中医药特色服务电子地图,打通中医药服务“最后一公里”。
五是加强中医药优势特色建设。推动中医药传统技艺传承创新,加强传承型中医药人才培养,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遴选培养100名中医临床优秀研修人才,广泛开展老中医学术思想、老药工技艺等师承教育,使中医药薪火相传。加强中医药质量管理,强化中医质控中心建设,构建中医质控管理体系,加大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中药质量安全。
六是做大做强中医药产业。大力发展海洋中药,实施“蓝色药库”开发计划,扶持做强2-3个现代化海洋中药龙头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培育3-5个享誉省内外的海洋中药品牌。建立20个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打造3-5个中医药产业园区和2-3家质量规模双一流的中药饮片加工、经销企业。着力推进中医药跨界融合发展,打造5个中医药旅游点(线)、10个中医药特色街区和10个市级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
七是弘扬中医药传统文化。挖掘岛城中医药特色疗法,打造10个齐鲁医派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特色技术)、10个中医经典(非遗)传承创新中心,淬炼100个中医专病(专技)特色门诊,推动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开发中医体质辨识自测系统,免费为群众提供中医体质辨识与调养指导服务。弘扬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建设中医药博物馆,打造中医药主题公园。在全社会营造“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良好氛围。
八是加大中医药国际交流力度。组织我市中医药企事业单位参加境外经贸文旅活动,支持中医药骨干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建立3-5个国际中医门诊。依托国家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基地和国际学生中医药文化体验基地,推广中医药传统技能和优秀文化,持续提升我市中医药国际影响力。
九是支持中医药事业聚才用才。加快推动中医药学院建设,培育应用型、复合型中医药人才。优化中医药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聘用管理机制和中医药人才选拔评价机制。实施市级“岐黄”人才梯次培养计划,组织遴选100名市级中医药领军人才、中医药名家和基层名中医。培养引进包括10名国医大师在内的100位省级以上名中医,锻造岛城中医药靓丽品牌。
十是营造中医药发展良好环境。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发挥市、区(市)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常态化工作机制作用,及时研究解决中医药强市建设的重大问题,推动全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改革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配齐配强各级中医药管理机构工作力量。落实对中医药的财政倾斜,对省级以上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分中心)、齐鲁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县域中医医共体、国医馆、国药坊等按不同标准给予经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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