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讯 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青岛市从2014年开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累计量化集体资产544亿元,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491万人;2021年,全市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20万元以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红7.1亿元。在日前举行的全国农业农村政策与改革工作会暨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推进视频会上,青岛作工作经验交流。
据悉,青岛接续开展集体经济“消薄”“倍增”“攻坚”三大行动,2018年全面消除了经济收入3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2020年涉农村庄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2021年开展经济相对薄弱村攻坚行动,叠加村庄建制调整后的整合效应,84%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0万以上,实现了集体经济收入“三级跳”。
青岛理清“底子”,在清产核资基础上,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以巩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强化合同履行、债权债务管理、盘活资产资源为重点的“一巩固三强化”行动,共清收债权5.4万余笔,村均增加资产3.9万元。聚焦闲置低效用地、非家庭承包地等六类“沉睡”资产,接续开展乡村资源共享行动,已摸排各类低效用地12万亩,盘活6000余亩。
找准“路子”,印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意见,总结推广资源开发、合作经营、服务创收等“强村十法”,指导镇村因地制宜选好发展道路。强化镇级统筹,全市65%涉农镇街搭建了镇级发展平台,实现了抓镇促村,抱团发展。突出党建引领,发展村党组织领办农民合作社1203家,入社农户47.3万户,带动村集体增收3.4亿元。整合财政资金2.2亿元,扶持382个村发展集体经济,村年均增收3.5万元以上。(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张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