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5月7日讯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今天发布了一起制售多种假名牌服饰的假冒注册商标罪案。

此案的基本案情是:2018年1月份以来,被告人王某磊、赵某帅、钟某先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委托被告人王某华、赵某生产假冒的斐乐、冠军、耐克、阿迪达斯、彪马、MLB、福神品牌服饰并对外销售,销售金额达人民币79万余元。其中被告人王某华生产的假冒品牌服饰价值人民币1033827元,被告人赵某生产的假冒品牌服饰价值人民币728197元。现场查扣假冒品牌服饰经物价鉴定价值人民币715670元。

2021年12月31日,即墨区人民检察院对王某磊等人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向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2年3月25日,即墨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判决宣告后,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典型意义:此案中,检察机关强化引导公安机关侦查,提取电子证据,准确认定犯罪数额。针对被告人对犯罪数额避重就轻的问题,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加大审讯力度,对照送货单等书证材料,查清假冒注册商标的数额,并且根据网上销售记录,查清各销售商销售侵权商品的销售金额,最终查明了全案犯罪数额。

此案的办理,实现并强化对制假、售假者和原材料供应商全链条精准打击。针对王某华关于较小犯罪数额的辩解,对其他被告人进一步固定言词证据,引导公安机关对手机进行电子勘验,并对照送货单等书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王某华当庭认罪认罚,强化了源头打击效果,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本案涉案人员较多,且王某磊等人向全国各地售假,犯罪区域跨度大,检察机关围绕犯罪主观故意、犯罪数额核定、电子证据收集等侦查重点引导公安机关及时收集固定相关证据。最终准确认定了犯罪数额,成功对王某磊等人提起公诉,实现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全链条打击,做到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应追尽追、全面惩治。(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白树文 李卫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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