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记者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日,西安发布《关于调整部分提取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通知》调整了公积金还贷提取限制,原规定“已办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之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申请非销户提取。”调整为“已办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缴存职工每年可以申请一种住房消费类提取。住房消费类提取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西安行政区域内无房产职工租住本市住房。”

现取消“在贷款未还清之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申请非销户提取”的限制。就是说新政策实施后,职工当年没有发生公积金冲还贷业务的,仍可以办理其他原因的非销户提取。

关键词: 公积金还贷提取限制 非销户提取 缴存职工 住房消费类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