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讯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民,进一步减轻巡游、网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费用负担,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起,调整优化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将科目三“区域科目实操考试”合并入科目二“区域科目理论考试”。

优化后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流程包含科目一“全国公共科目理论考试”和科目二“区域科目理论考试”,两科目均为50分满分,40分合格,考题从各自题库中随机抽取。科目一合格后现场继续参加科目二考试,每科现场可补考一次。前期已通过了科目二考试、未通过科目三的考生,仍需按旧流程通过科目三考试。

取消科目三考试收费,理论科目考试费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费征收管理政策的通知》要求收缴。若考试不合格需当天预约下一次考试的考生,补考费按考试费减半收取。

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作可直接参加考试获取从业资格证,鼓励培训机构开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线上培训,减少出租汽车驾驶员负担,任何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开展线下培训,不得以参加培训作为报名考试的前置条件。目前,交通运输部已启用全国公共科目在线测试平台,广大考生可登录网站,在平台查看试题、组卷自测,开展相关的练习答题。同时,我市鼓励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启用区域科目在线测试平台,为出租汽车驾驶员创造良好的备考条件。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按照全市“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事项便民化程度,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做好取消实操科目及考试费有关工作衔接,认真组织好出租汽车驾驶员考试报名工作,督促广大培训机构按照教学大纲严格开展培训,确保出租汽车驾驶员考试在调整项目减少考试费用的同时,培训效果不打折扣。(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周建亮 通讯员 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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