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21日讯 记者从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获悉,4月22日,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对外全面开诊。以下是公告原文:
再次面对疫情,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全体职工众志成城,披甲征战。
医院已圆满完成定点收治任务,进入全面正常接诊倒计时。4月22日,三医对外全面开诊。
在全面消杀的基础上,连续多日在全院所有病区及科室对空气、物表、地面、设施设备等进行360°无死角的深度消杀处理,为广大群众就医诊疗营造安全放心的环境。
经过多轮的清洁消毒,经相关部门检测,各项指标完全合格,达到复诊要求!4月22日,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对外全面开诊!请广大群众放心来院就医!
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诊疗服务患者须知
准备事项
1、患者本人身份证、医保卡。
医院实行实名制挂号就诊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①就诊患者一律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户口簿、护照、港澳通行证、军官证等)或经实名认证的就诊卡挂号就诊。
②无有效身份证的婴幼儿,一律同登记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信息。
2、复诊患者请携带相关资料,包括医院就诊后复印的病历(如果有)、检查结果、手术记录、CT、核磁共振等影像片子及报告等。
就诊须知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患者与家属的就医安全,请您提前预约挂号,按预约时间就诊。到达医院后,请您主动遵守以下事项:
1、请提前准备好医保卡、身份证或微信扫描二维码凭界面进入门诊大楼。所有进入医院人员必须扫“青岛一码通”,打开行程码,主动出示给预检分诊人员查看。
2、所有进入医院人员请自觉佩戴口罩,必须配合预检分诊进行身份确认、测量体温、流行病学史调查,体温≥37℃或有呼吸道症状,且有接触确诊患者等流行病学史的请直接到发热门诊就诊。(发热门诊位于医院南侧)
3、各病区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谢绝探视!
注意:如果您有以下情况之一,请如实告知
①2周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
②2周内与新冠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
③2周内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④聚集性发热。
⑤密切接触过处于隔离期的入境人员。
⑥处于隔离期的入境人员。
⑦从事冷链食品等相关行业。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郭菁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