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4月15日讯(记者 李丽涛)4月14日,青岛市财政局召开《提升积极财政政策效能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新闻发布会,对我市减税降费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实施更大力度减税降费,是今年经济工作“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重要举措。日前,我市出台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退税减税力度前所未有。2017-2021年,五年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000亿元以上,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今年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市预计再新增减税降费约370亿元,将帮助近百万户涉税市场主体增加现金流。

扩大范围、存量一次性清零 留抵退税新政打出“最重拳”

据了解,在坚决贯彻中央政策的基础上,我市在地方权限内还创新出台了多项“青岛版”减负举措,合力助企纾困、支持发展。

在新的税费支持政策“组合拳”中,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是“最重拳”,较以往政策规模更大、分量更重、受益市场主体更多。聚焦重点发力,突出支持小微企业和关系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6个重点行业。

今年的留抵退税,不仅退还增量,还退存量,将把小微企业和6个重点行业若干年以来未抵掉的进项税额全部退还。6月份之前退还微型、小型企业留抵税额;7月份开始退还6大行业中型企业留抵税额;10月份开始退还大型企业留抵税额,年底前全部完成。通过分类分批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历史性解决企业存量留抵问题。

同时,新的留抵退税政策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政策,扩大到所有小微企业和6个重点行业。这些企业从4月份就可以申请全额退税,彻底实现“存量清零,即增即退”。在今年全国退税减税约2.5万亿元总规模中,有1.5万亿元是增值税的留抵退税,我市测算新增退税300亿元以上,将实实在在为全市7万余户市场主体增加现金流,对鼓励企业扩大投资、加大技术改造起到积极作用。

聚焦重点领域 精准施策为民减负

新的税费政策,在巩固以往减税降费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科技创新、稳就业等的支持力度,精准滴灌、持续发力,切实发挥政策“放水养鱼”“固本培元”的作用。

在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方面: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等等。以上政策预计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负约25亿元。

支持科技创新方面:延长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执行期限;继续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力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新购置价值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折旧为3年的可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预计为相关市场主体减负约15亿元。

支持稳就业方面:继续实施失业保险降费政策,总费率1%,预计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7.65亿元;降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0.5个百分点,预计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10.9亿元。对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按国家最高上浮幅度确定税收扣减标准。

再减负约30亿元打出青岛税费支持政策“组合拳”

在全面落实中央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基础上,结合制定《青岛市“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青岛市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地方税费支持措施,预计为市场主体再减负约30亿元。如将“六税两费”(小规模纳税人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范围扩大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并顶格减按50%征收。

将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续到今年年底。将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另外,大力支持降低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单人单检由2020年的60元/人次降至28元/人次;多人混检由2021年的30元/人次降至6元/人次。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依托“青岛政策通”等平台,抓好政策宣传贯彻,及时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有关问题,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让政策真正落地生根、见到实效,让市场主体享受到政策的“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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