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3月16日讯(记者 李丽涛)今天下午,青岛市召开最新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本轮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广大市民主动配合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有力保障了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会上,莱西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傅强对个人在疫情防控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和公安机关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处理情况进行了说明。
一是个人在疫情防控中应当承担的责任。2022年3月11日,莱西市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重点对以下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一是拒绝、逃避核酸检测,扰乱核酸检测工作秩序的。二是不报、瞒报、谎报涉疫信息,不配合预防、控制措施,引发传染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三是违反规定,擅自外出引发传染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四是编造传播疫情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五是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或者非法生产、销售防治、防护产品的。六是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的决定、命令,或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扰乱社会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等。《通告》中的行为规定和要求,就是我们个人在疫情防控中所应承担的责任。
二是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处理。对违反规定行为,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传播不实信息、扰乱防疫秩序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从快从重处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截至目前,我们已对12名情节轻微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对9名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借此机会,号召广大市民既要做好个人防护,也要客观理性的认识现行防疫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服从政府及防疫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主动配合防疫人员工作,共同维护好疫情防控秩序,构建群防群控的防疫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