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2月22日讯 今天,青岛市实施各项医疗保障新政策新闻发布会举行。观海新闻记者获悉,在外地生活和工作的青岛参保人,现可享受与本市同等的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待遇。不管是长期在外地,还是临时外出就医,参保人在异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均可以通过联网方式结算报销,不必再垫付医疗费。省内“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免备案,不需办理备案就能实现异地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联网结算。

据悉,目前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已经实现省内“一卡通行”。2021年,我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了“一卡通行”,我市参保人省内异地就医、购药使用个人账户卡金,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可以直接在当地已开通“一卡通行”业务的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进行支付。目前,我市开通“一卡通行”业务的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已达6921家。

在外地生活和工作的青岛参保人,现可享受与本市同等的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待遇。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在居住地发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以按照本市规定的比例进行联网结算报销,报销额度与本市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累加计算,具体标准为:职工每人每年最高1120元,居民每人每年最高800元(一档)、600元。对于异地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的报销,山东省已经实现了省内联网结算。目前,我市正按国家及省统一部署,积极推进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个门诊慢特病病种的跨省直接结算工作,预计今年上半年完成。

我市住院医疗费已经实现省内、省外异地联网结算报销。不管是长期在外地,还是临时外出就医,参保人在异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均可以通过联网方式结算报销,不必再垫付医疗费。对于“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外出务工农民、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待遇与本市就医相同。对于“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转诊转院人员,自行外出就医人员,回户籍地治疗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在外就医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医疗保险支付比例比本市同级医疗机构降低5个百分点,相对于原来我市规定降低15-25个百分点的报销标准,个人负担得到极大缓解。

按照国家规定,参保人异地就医需办理备案手续才能实现联网结算。从2022年1月1日起,我市参保人异地就医将更加便捷。省内“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免备案,不需办理备案就能实现异地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联网结算。省内和省外“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以及省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可通过青岛医保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等多种渠道自助办理备案,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和人工审核,即时开通。

为了方便外地来青就医人员,2021年,我市重点开展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试点扩面工作。截至目前,青岛市已开通省内及跨省住院医疗费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367家,省内及跨省普通门诊医疗费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311家,省内门诊慢特病医疗费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311家,实现了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并逐步向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延伸。

下一步,市医疗保障局将进一步扩大跨省普通门诊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加快推进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结算,持续打造优质服务,确保红利惠及参保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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