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城区开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来,让市民度过了一个安静祥和的新春佳节。但是总有一些人明知故犯、顶风作案。2月8日,莱西又有2名市民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1月31日18时许,梅花山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至辖区烟台路与天津路路口东侧时,发现路南侧的一家店铺门前有燃放鞭炮的痕迹,然而此时因春节放假原因,该店铺及周边商家均已歇业,无法现场确认燃放者。对此,民警立即展开深入调查。经过工作,民警联系到该店铺的负责人赵某,面对民警的调查,赵某承认鞭炮是自己店里放的,并称燃放者系自己的员工何某。然而当民警对何某进行询问时,其言词闪烁、漏洞百出,前言不搭后语,民警判断其中定有隐情,遂加大政策攻心,最终确认真正燃放者是赵某,而何某只是赵某授意提供虚假证言、顶替接受处罚的“替身”。
2月8日10时许,水集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温州商贸城附近巡查时,发现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门口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后经调查得知,张某在明知不能在烟花爆竹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下,仍然抱着侥幸心理燃放了一挂鞭炮。
2月8日,莱西警方依法对赵某、张某分别处以行政罚款叁佰元、何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韩笑 路雯雯 通讯员 宋学友 王飞 薛钰霖 青岛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