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了《合肥市新建商品房楼盘表管理办法》,共计涉及十七条规则。其中,《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新建商品房销售前、竣工验收后以幢(栋)为单位分别申报建立预售和现房楼盘表。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建立楼盘表,应当如实填报以下信息:物理状态信息。包括项目基本信息、房屋基本单元、房屋坐落、房屋编码、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房屋楼层等;权利状况信息。包括土地权利状况信息、房屋权利状况信息、房屋抵押信息等;交易状态信息。包括房屋销售信息、合同示范文本、房屋查封限制信息、住宅价格信息等。交易中心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政策合规性等内容进行审查。

关键词: 合肥 新建商品房楼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