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人工智能)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试行办法》近日正式发布,意味着北京市首次增设人工智能专业职称,同时全面推行代表作评审制度,打破“唯论文”桎梏。申报人员可自主选择发明专利、技术报告、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技术标准、专业论文、专著编著等最能体现自己能力水平的代表性成果参加职称评审。这将满足北京地区各梯次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需要,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广泛开发应用,北京作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对人工智能领域人才的需求大幅增长。人工智能领域人才普遍具有较高的学历和专业技术能力,但由于属于新兴、交叉学科领域,没有合适的职称晋升渠道,缺乏规范的行业资格评定标准,影响到技术交流合作和人才职业发展。为此,北京市新增设人工智能专业职称,并正式发布分类评价标准,即按照人工智能研究和人工智能应用两类,设置正高、副高、中级、初级四个层级,除申报职称所需要的基本条件外,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分别制定两类人员的业绩条件。除此之外,北京市还为业绩突出人才制定了破格申报条件,申报人员只要满足破格条件之一,可以不受学历、资历、次级职称等限制,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据悉,北京市人工智能专业职称评价工作采取“个人自主申报、行业统一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管”的方式,每年开展一次。(记者贺勇)

关键词: 人工智能专业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