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6.14%和13.44%,而城商行和农商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65%和12.81%,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不良率则均较去年末有抬头迹象。
7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特别是保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生存发展,必须加大金融支持,发挥中小银行不可或缺的作用。会议决定,在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探索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新途径。
疫情的冲击至今仍没有结束的迹象,多数市场主体还在承受重压。其中,中小微企业的形势尤为严峻,面临着流动性断裂的风险。保就业,稳增长,必须对中小微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尤其是要探索为其“补血”的新途径。
近年来,针对中小微企业的普惠性金融支持措施并不少,但众所周知,给中小微企业“补血”、纾困,重在“精准”和“直达”。由于小微企业大多存在运营风险高、信息不透明、缺少抵押物等特点,使得银行担心不良贷款上升、贷款成本过高,对其放贷往往十分谨慎。从银行这一方面观察,中小银行是服务小微企业的主力,但目前不少中小银行自身也存在一些困难,使其在服务小微企业时“心有余而力不足”。
谈到中小银行自身的困难,资本金不足、补充渠道不多应该是一个明显短板。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6.14%和13.44%,而城商行和农商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65%和12.81%,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不良率则均较去年末有抬头迹象。
有鉴于此,今年以来,如何拓宽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渠道成为业内热议的话题。如今,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堪称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方式的重要创新。此举直接带来了两大利好:既有助于中小银行提升资本实力,也有利于实体经济。只有中小银行具备一定的信贷投放能力,才能更好地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同样是补充资本金,与IPO、永续债、优先股等这些市场化融资渠道相比,以地方政府专项债的方式补充有其特殊优势。地方中小银行主要由地方政府持股,解决资本金问题首先得地方政府想办法。如果经由地方发债去注资,就可以解决激励兼容、权责对等的问题,等于强化地方政府在风险管控方面的责任。
需要注意的在于,给中小银行“补血”只是手段,下大力气推动中小银行资本补充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让其更好地发挥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作用。为此,国常会强调,将中小银行完善治理、健全内控机制等作为支持补充资本金的重要条件。
由此看来,中小银行不宜因为有了“补血”的新途径就万事大吉。一方面,筹划多年的银行自身的改革不能因此而停滞不前;另一方面,在服务实体经济的同时,中小银行也需提升自身经营能力。
本次国常会明确提出“优先支持具备可持续市场化经营能力的中小银行”,同时要求使用可转债补充资本金要“建立市场化的到期及时退出机制”。显而易见,中小银行只有在可转债存续期内大力提升自身经营能力,才能在资本退出时仍满足监管对于资本充足率的要求。
既要补好血,又要输好血,将流动性输送到实体经济的毛细血管中,精准滴灌于中小微企业,是精细工程。完成这个任务,对相关各方都是重大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