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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财政部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暂行规定》适用于企业按照会计准则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准则的相关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数据要素如何进表?相关准则正在完善、落地。《暂行规定》指出,企业内部使用的数据资源,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企业持有、最终目的为出售的数据资源,应确认为存货。我们认为,数据资产进表是对此前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落地措施,此前国内已对数据交易进行过尝试,但当时缺少《数据安全法》,对数据确权缺乏明确管理框架;同时,区块链、隐私计算技术也不成熟,缺少数据脱敏的技术平台,而今法律、技术二者皆已明确。随着接下来数据资产进表的讨论,叠加数据产权制度在会计层面的完善,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概念将越来越清晰。
AIGC驱动数据价值重估。交易只是第一步,如何使用数据才是根本。数据是一种特殊的资产,当A和B各自持有一本不同的书,如果二人交换借阅,那么A和B各读了两本书,这是“1+1=2”的线性关系,但当A或B将两本书中的内容编织成网络状的知识体系后,那么其收获将是“1+1>2”的。同理,如果是几百位读者分别交换了几百本书呢?这种将孤岛融汇成一张知识网的价值,类似于大语言模型进行海量数据训练后形成的“通识化底座”,对接各个行业后能快速形成应用,是对数据要素价值的完美呈现和商业变现,也消除了数据孤岛问题——人工的数据处理和分析效率不够高,只有依靠大模型进行训练才能快速学习当下的海量数据并承载应用。所有合规数据的掌握者都应成为这个“AI底座”的数据投喂者和使用者。
运营商,数据要素+AI下的核心赛道。从AI的角度看,数据要素是AI训练与迭代的核心资源,同时未来AIGC产生的海量数据将带来爆发式的数据传输需求。我们认为,随着AIGC在国内加速发展,三大运营商作为国内数据要素中军,无论是用自身优质数据进行模型训练,或是将数据提供给第三方进行训练,运营商和可视化、BOSS系统等产业链在未来都将成为我国“数据要素+AI”科技体系下的核心参与者,在数据采集、加工、分析等方面占据核心地位。
投资建议:1)“数据要素+AI”科技体系下的核心参与者: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2)数据可视化与BOSS系统:恒为科技、浩瀚深度、中新赛克;亚信科技、天源迪科、东方国信;3)算力:中际旭创、新易盛、天孚通信、太辰光、腾景科技、德科立、中兴通讯、紫光股份、锐捷网络、菲菱科思、恒为科技、工业富联、寒武纪、震有科技等。
风险提示:AIGC发展不及预期,数据要素发展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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