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联域光电”)是一家主要以ODM模式为国际品牌商或区域品牌商提供差异化、定制化LED照明产品的公司,其产品主要应用于户外、工业照明领域,且以外销为主。

5月11日,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29次审议会议结果显示联域光电成功过会。联域光电本次拟募集资金65,908.65万元,主要用于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相关资料图)

高管兼职信息遗漏

截至5月4日,联域光电共提交了6版招股书,《壹财信》在浏览招股书上会稿(签署日期2023年4月27日)及公开资料后发现,招股书中对独立董事的兼职信息或披露不全。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7号——招股说明书》,规定,发行人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主要包括:(七)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与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亲属关系。

据招股书,樊华先生为联域光电的独立董事,除兼任广东飞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外无其他兼任情况。但据签署日期为2023年4月的东风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樊华先生于2022年8月起任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2022年11月起任广东豪德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而该两项兼职信息均未在联域光电招股书中进行披露,不知道是哪方信息披露出现问题。

(截图来自东风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

存在同样情况的还有独立董事钱可元先生。据招股书,钱可元先生除任联域光电独立董事外,兼任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院信息学部研究员、华毅瀛飞(浙江)科技有限公司经理、秋田微独立董事、爱克股份独立董事、深圳市联诚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联诚发”)独立董事、江苏博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博睿光电”)独立董事和北京青熠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综上,招股书共披露其在7家公司兼职,其中2家为上市公司。

据隆利科技2022年年度报告,钱可元先生于2022年12月起还任隆利科技的独立董事,而该项任职信息也未在联域光电招股书中进行披露。

(截图来自隆利科技2022年年度报告)

截至目前,钱可元先生已兼任3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据企查查,联诚发和博睿光电处于上市辅导进行中。

外协厂商成被执行人

据首轮问询回复,联域光电将部分业务委托给外协供应商,主要包括:深圳市新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下称“新有机电”)、东莞市博亿五金有限公司(下称“博亿五金”)与东莞市新博亿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下称“新博亿”),且均由符会新及其配偶叶小印控制。

2019年6月,联域光电与新有机电开始合作;2019年底,博亿五金成立并逐步替代新有机电的职能,因此2020年初联域光电合作对象变更为博亿五金。2019年至2022年(下称“报告期”),联域光电向新有机电和博亿五金采购机加工等委托加工服务,采购金额分别为236.96万元、609.76万元、1,658.93万元和572.32万元。

2021年起,联域光电向新博亿采购表面处理等委托加工服务,2021年和2022年采购金额分别为588.07万元和434.27万元。

报告期各期,联域光电支付的委托加工服务费总额分别为236.96万元、609.76万元、2,247.00万元和1,006.59万元。

据首轮问询回复,2020年度至2022年度,博亿五金、新博亿来自联域光电的收入占其总收入比例较高,均超过80%。可以说,博亿五金、新博亿为联域光电提供了“专项服务”,而令人惊诧的是这两家公司却被法院列为了被执行人。

据民事裁定书(2022)粤1973财保2702号,2022年7月,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裁定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新博亿价值9.24万元的财产。

(截图来自民事裁定书[2022]粤1973财保2702号)

据企查查,2022年9月,新博亿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为7.11万元;2023年5月,博亿五金和新博亿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为25.00万元。

(截图来自企查查)

另外,据首轮问询回复,新有机电和博亿五金与联域光电在具体合作方式上,为其子公司东莞海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东莞海搏”)提供驻场服务,并向联域光电支付厂房租赁费,各期支付的租赁费分别为11.56万元、23.49万元、69.17万元和未披露。

据招股书,东莞海搏对外转租的厂房其出租方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因而无法核实权属证明,或可能存在被产权人或相关政府机关要求发行人搬迁而无法继续使用该等物业,以及由此引发与转租承租方发生物业使用争议等风险。

综上,招股书中独立董事兼职信息或存在遗漏,或是保荐机构编制招股书过程中未尽责;另外,外协厂商新有机电和博亿五金多次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或也存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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