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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2月17日晚间,招商蛇口宣布拟向包括招商局投资发展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85亿元,不超过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支付对价的100%。其中,招商局投资发展拟认购金额不低于1亿元且不超过20亿元。
锁定期安排方面,其中招商局投资发展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和相关税费后,拟用于存量涉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不用于拿地拍地、开发新楼盘等。
另悉,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中招商局投资发展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招商局集团下属子公司,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另外,本次交易完成后,深投控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5%。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此外,招商蛇口与招商局投资发展确认并同意,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业绩承诺及补偿方式按以下约定执行:
1、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起3个会计年度,即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
2、就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招商前海实业及其下属公司采取剩余法(静态假设 开发法)评估的资产(以下简称“承诺补偿资产”),招商局投资发展承诺, 承诺补偿资产在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招商 前海实业的净利润(以下简称“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3,500.00万元。
3、公司应在业绩承诺期满后4个月内,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 事务所对承诺补偿资产在业绩承诺期累计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招商前海实业的净利润(以下简称“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进行审 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4、若承诺补偿资产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则招商局投 资发展应按如下方式向公司进行股份补偿:
应补偿的股份数=[累计承诺净利润-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累计承诺净利 润×承诺补偿资产在《资产评估报告》对应的评估值×50%×2.8866%÷本次交 易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