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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财经讯12月27日,广州发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交易资金监管的通知》 ,自2022年12月29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广州市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试行购房交易资金监管。有资金托管需求的贷款申请人,可按照《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机构不得强制要求办理。
同时,《通知》施行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交易资金监管且尚未将监管资金划付至卖方账户的,买卖双方可选择继续监管至完成不动产登记手续时,或协商一致后向原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申请撤回监管。
据了解,《通知》出台前,二手房交易的首期款需存入公积金中心指定的资金监管机构进行监管,待整个交易手续完成后再移交给卖方;《通知》正式实施后,广州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交易手续将进一步简化,买方首付款可直接划付至卖方账户,并同步申请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