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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财经张林霞12月21日,中国儒意(00136)发布公告称,根据阳光人寿股份认购协议,其项下认购事项交割须待该通函内“各股份认购协议项下先决条件”所述条件于最后截止日期(即2022年11月30日)前达成后方告完成。
基于商业考虑,于2022年10月9日,中国儒意与阳光人寿已书面协定延长阳光人寿交割日期至2022年12月31日或中国儒意与阳光人寿可能书面协定的其他较后日期。除上述延长阳光人寿股份认购协议项下的最后截止日期外,阳光人寿股份认购协议(经补充)的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将保持不变并具有完全效力。
于2022年12月21日及2022年10月13日,根据阳光人寿股份认购协议及WaterLily股份认购协议的交割已分别完成,并已经收到所得款项总额共计15.6亿港元。
另悉,根据中国汉地股份认购协议,中国汉地须按该通函内“按金”项下条款于2022年7月29日之前向中国儒意支付中国汉地按金;及按该通函内“交割”项下条款,中国汉地股份认购协议项下交割于2022年10月12日或于订约方可能书面协定之其他日期进行。
截至本公告日期,中国儒意并未收到中国汉地按金,故中国汉地股份认购协议项下的交割尚未进行。订约方并无达成任何协议以延长中国汉地交割日期或最后截止日期,故此向中国汉地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将不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