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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财经孙肃博12月15日,德信中国(02019)发布公告称,将按照债务重组支持协议拟定的方式以与交换要约基本相同的商业条款,进行该计划以交换现有票据,替代交换要约以寻求更全面的解决方案。截至本公告日期,现有票据的未偿还本金额超过75%的持有人已加入债务重组支持协议。
德信中国及附属公司担保人已订立债务重组支持协议的第二份修订契据及第三份修订契据,以根据债务重组支持协议第9.2条对建议重组的条款(包括根据重组将予发行的新票据的条款)作出若干优化,允许公司以并不对同意债权人的利益构成重大不利的任何方式修订债务重组支持协议的条款。根据修订契据,债务重组支持协议已予以修订以反映以下变动,即时生效:
延长现金预付款截止日期已由2022年12月12日下午4时正(伦敦时间)进一步延长至2022年12月23日下午4时正(伦敦时间);
相关强制赎回日期的规定本金额已分别由原发行日期后满12及18个月当日的新票据初始发行金额的20%及40%修订为于2023年12月31日及原发行日期后满12及18个月当日的新票据初始发行金额的10%、20%及40%;
现金预付款已由相关合资格计划债权人截至现金预付款截止日期所持有合资格受限制票据本金总额的2.5%增加至3.0%;
重组代价已予以修订,以令有关计划债权人于自及包括现有票据的规定到期日直至(但不包括)重组生效日期的记录时间,所持有现有票据的所有应计未付利息将按以下方式支付:(A)按年利率7.95%计算的应计利息将于重组生效日期以现金支付;及(B)按年利率2%计算的应计利息将计入新票据原本金额;及
指示费将于2022年12月30日或前后(而非重组生效日期)支付予合资格同意债权人。